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物介绍<\/span><\/b><\/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p>Â<\/span><\/p>拍品名称<\/span><\/p><\/td>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燕澜府35<\/span>幢103<\/span>室,104<\/span>室,107<\/span>室,301<\/span>室的体育用房(带租)<\/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2025<\/span>)浙0591<\/span>破22<\/span>号民事裁定书<\/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浙(2021)<\/span>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152878<\/span>号<\/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p><\/td>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p><\/td>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span>房屋(<\/span>构筑物)<\/span>所有权;<\/span><\/p>权利性质:出让\/<\/span>商品房;<\/span><\/p>用途:文体娱乐用地\/<\/span>体育;<\/span><\/p>土地使用权面积960.49m²\/<\/span>房屋建筑面积3000.61m²<\/span><\/span><\/p>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8<\/span>年11<\/span>月29<\/span>日止<\/span><\/p>附记:103<\/span>室、104<\/span>室实际用途为游泳馆,107<\/span>室、301<\/span>室实际用途为体育用房
<\/span><\/p>(<\/span>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span><\/p><\/td>1.<\/span><\/b>有查封,无抵押
<\/span><\/b><\/p>2.<\/span><\/b>租赁\/<\/span>占有情况:不动产权利人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湖州市燕澜府35<\/span>幢103<\/span>室,104<\/span>室、建筑面积为691.22<\/span>平方米出租给李某某,租赁期为2024<\/span>年5<\/span>月1<\/span>日至2034<\/span>年12<\/span>月31<\/span>日,租金0.31<\/span>元\/<\/span>平方米\/<\/span>天,每三年递增3%<\/span>,半年一付;租赁合同需要继续履行
<\/span><\/b><\/p>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将35<\/span>幢1<\/span>楼的物业用房出租给徐某某时,约定西边约80<\/span>平方米体育用房(湖州市燕澜府35<\/span>幢107<\/span>室,建筑面积为82.52<\/span>平方米)产权系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人暂时作为仓库使用,目前作为便利店的仓库使用,未腾退
<\/span><\/b><\/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拍卖人”或“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燕澜府35幢103室,104室,107室,301室,具体为:权利人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证号浙(2021)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152878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湖州市燕澜府35幢103室,104室,107室,301室不动产单元号330502008023GB00065F00220002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文体娱乐用地/体育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960.49m²/房屋建筑面积3000.61m²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8年11月29日止权利其他状况土地使用权面积:960.49m²,其中独用土地面积0m²,分摊土地面积960.49m²附记103室、104室实际用途为游泳馆,107室、301室实际用途为体育用房
《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以上资产在2026年6月30日基准日的总评估值为15,070,674.00元
起拍价6751662.08元,保证金为1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每次2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物的瑕疵:1.有查封,无抵押
2.租赁/占有情况:不动产权利人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湖州市燕澜府35幢103室,104室、建筑面积为691.22平方米出租给李某某,租赁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租金0.31元/平方米/天,每三年递增3%,半年一付;租赁合同需要继续履行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将35幢1楼的物业用房出租给徐某某时,约定西边约80平方米体育用房(湖州市燕澜府35幢107室,建筑面积为82.52平方米)产权系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人暂时作为仓库使用,目前作为便利店的仓库使用,未腾退
三、特别告知事项:1.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腾退事宜,拍卖人和人民法院不承担清退责任,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实地看样了解,并承担最终竞拍后存在无法清退后果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3.该不动产用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为“体育设施用房,建成后应对公众开放”,在承租、使用、办理、以该房屋所在地为注册地址的营业执照可能导致被相关部门阻止,是否能取得审批许可和经营证照,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4.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一切与财产交付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过户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债务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的票据凭证向拍卖人在拍卖款中退还
拍卖人不承诺能开具含有标的物拍卖成交金额的任何发票5.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及人民法院均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该笔服务费由拍卖平台直接收取,具体详见: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
买受人未按要求支付服务费,则除对拍卖人承担责任外,还应向拍卖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正式拍卖日前一工作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有意者请事先与拍卖人联系,报名预约看样,拍卖人将统一安排时间看样,看样联系人:吴律师,17858373136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采取整体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3日与拍卖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功后30天内一次性全部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账号:3360020010120100354021),否则即为悔拍,将承担相应后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慎重考虑竞买,公告的付款期内贷款不到拍卖人账户,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买受人缴纳完毕拍卖余款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18层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文书
拍卖成交后,由破产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有需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完整、仔细阅读本拍品相关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等,所有资料介绍仅供参考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人咨询电话:17858373136吴律师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总部自由港A幢18层法院监督电话:0572-221087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六年九月九日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办理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3日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均为悔拍,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扣完尚不足以弥补差价的,竞买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偿还破产债务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2-22108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
十四、咨询时间、地点
拍卖人咨询电话:17858373136吴律师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总部自由港A幢18层湖州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