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6网拍457)拍品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环城北路10号701室不动产权利来源裁判文书权证情况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7541653号、杭下国用(2008)第001954号;拍品现状空置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洪**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一、变卖标的: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环城北路10号701室不动产
房屋建筑面积为217.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7㎡,用途为综合/非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国有出让/存量房产,登记日期为2007年08月27日,使用期限2000年12月22日至2050年12月21日
(包括室内固定装修、可移动家具家电)(具体详见附件)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税费负担情况:详见拍卖公告第六条
三、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397021783(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四、照片、视频、VR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
五、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了解
';变卖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起的60天内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环城北路10号701室不动产
评估价:269.6万元,起拍价:151万元,保证金:30.2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或整数倍)
(具体详见附件)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辅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9月28日9时30分至9时50分,过时不候,请各竞买人至少提前24小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看样人数”]发送至15397021783作为看样登记
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安排,如未预约或逾期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15397021783
特别提示:该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单位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等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
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
逾期法院将对变卖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处置,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出卖方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项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地产信息一致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缴纳后需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86752820),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诉讼服务中心16号窗口)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相关身份材料),材料签署后须等待法院后续通知到本院现场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开户帐号:955885120207081574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1-86577867
咨询、看样请联系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电话:1539702178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未尽事宜,请与拍卖人联系,联系电话:0571-8675282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能否贷款由银行根据其贷款政策决定),与法院无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联系人:孙经理电话:87367078(13806517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江支行;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1楼;联系人:周经理电话:86550625(13588728783);联系人:曹经理电话:86430390(158671034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南肖埠支行;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5号;联系人:黄经理电话:89574437(19858185062);联系人:金经理电话:89574366(1876811902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联系人:姚经理(近江支行)电话:15967152318;联系人:柳经理(近江支行)电话:18258133393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城区支行;联系人:赵经理电话:86038923(18058129885);联系人:胡经理电话:87087037(1381910609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联系人:陈经理电话:87920167(13989870156);联系人:芮经理电话:87709933(187576506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联系人:金经理电话:87210169(17705810610);联系人:林经理电话:86992572(13588001357)
变卖须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起的60天内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48小时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48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7日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扣除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缴纳后需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86752820),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诉讼服务中心16号窗口)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相关身份材料),材料签署后须等待法院后续通知到本院现场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57786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联系电话:0571-86752820咨询、看样请联系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电话:1539702178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