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云潮府12幢2115室不动产(含装修)权利来源刑事判决书执行依据(2024)苏10刑初30号权证情况权证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34200号拍品所有人朱*拍品现状房产位置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云潮府12幢2115室租赁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无抵押,有占用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云潮府12幢2115室不动产(含装修),建筑面积为46.26㎡,所在层数:21层
用途:商服用地/办公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可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风险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4、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详见标的物介绍)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过户保证
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云潮府12幢2115室不动产(含装修)的公告(第三次拍卖)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于2026年9月29日10时至2026年9月30日10时止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云潮府12幢2115室不动产(含装修)
建筑面积为46.26㎡,所在层数:21层用途:商服用地/办公
询价:587644元,起拍价:376093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
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承诺负责腾房并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所有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或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其他购买资格的买受人应具备相关资格,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
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时间:当次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登记电话号码,统一安排组织依序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详见标的物介绍)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过户保证
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异议、复议、异议之诉、再审等法律事由可能的导致撤拍、交付时间过长等,本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对拍卖公告等公示内容进行修改,公示内容以最终版本为准
风险提示: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约定的条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
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无法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的以及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符合购买条件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可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可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管理费、水、电、煤气、排污、维修基金、垃圾清运以及其他费用(含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按原约定方式承担),如需办理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和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书面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因无法获取有效联系方式未能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无
当事人情况说明:均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竞买人竞买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15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95588311080018833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14-8292730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4-82926110、0514-8292310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3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1日竞买须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参加网上竞买,并应于竞价开始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参加竞买或者不提交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
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竞买人竞买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15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0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955883110800188330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如因法院案件执行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292730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4-82926110、0514-8292310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