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介绍<\/span><\/p>标的名称<\/span><\/p><\/td>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名下位于<\/span>江苏省苏州市<\/span>昆山市区开发区长江南路<\/font>1164号的天骄翡翠名都花园10处商业用途房地产
该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17009.22㎡,处于对外出租状态<\/font><\/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1.《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3.《<\/span>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第一次债权人会议<\/span>决议》<\/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p><\/td>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有<\/span>查封,<\/span>有<\/span>抵押<\/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p><\/td>1.<\/span>资产情况:位于<\/span>江苏省苏州市<\/span>昆山市区开发区长江南路<\/font>1164号的天骄翡翠名都花园10处商业用途房地产
该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17009.22㎡,处于对外出租状态<\/font><\/span>
<\/span><\/p>2.<\/span>拍卖标的物已全部查封及抵押,抵押权人现为长城资产苏州公司
拍卖人协助买受人过户时的解封及抵押权的解除手续,以及租赁关系的承接或解除
但不对拍卖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span><\/p>3.<\/span>拍卖标的物在交付前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后续缴费义务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若有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span><\/p>4.<\/span>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完成过户再予以退还<\/span><\/p>5<\/span>.其他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span>
<\/span><\/p><\/td><\/tr><\/table><\/div>Â<\/span><\/p>附件一:<\/span>评估明细表(节选)<\/span><\/p>附件二:<\/span>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span><\/p>附件三<\/font>:<\/font><\/span>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区开发区长江南路<\/font>1164号的天骄翡翠名都花园现场照片<\/font><\/span><\/p>附件四:资产评估报告<\/span><\/p>Â<\/span><\/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特别声明: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翡翠公司”)管理人根据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本次拍卖
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翡翠公司管理人负责
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责任均由拍卖人履行和承担,因本次拍卖而产生的诉讼应由拍卖人翡翠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管理人仅负责执行本次拍卖相关的工作和事宜,并代表翡翠公司签署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件,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昆山市区开发区长江南路1164号的天骄翡翠名都花园10处商业用途房地产
该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17009.22㎡,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管理人展示拍卖标的物的评估结果节选,具体明细可查看管理人提供江苏中信华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编号“中信华明评报字(2025)第208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1日10:00至2026年10月1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三、起拍价人民币66,292,838元,保证金人名币5,000,000元,增价幅度人名币500,000元
四、咨询与展示: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需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至现场查看验证,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
拍卖标的物看样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区开发区长江南路1164号的天骄翡翠名都花园
上述载明的拍卖标的物面积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载明的面积,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及交付,竞买人报名参拍前请实地勘测并考察现状,一旦报名参拍,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不动产现状进行交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1.上述拍卖标的物已全部查封及抵押,抵押权人现为长城资产苏州公司
拍卖人协助买受人过户时的解封及抵押权的解除手续,以及租赁关系的承接或解除
但不对拍卖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物在交付前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后续缴费义务未明确的费用买受人
若有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税费负担及过户:1.请买受人自行至税费部门咨询税费问题,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完成过户再予以退还2.此外,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相关税费支付完毕后,方可提取拍卖标的
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仍未提取拍卖标的,则买受人应按照10000元/天支付占用费
3.其他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号:8112001012700416972户名: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支付宝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并由管理人在开拍一个工作日前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备案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十六、管理人将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拍卖成交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做好受领准备
拍卖的财产需要运输的,买受人应当自行处理运输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买受人需要管理人配合的,应当提前与管理人联系沟通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管理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再次拍卖
再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再次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姚律师15250122822管理人地址:苏州市昆山市前进西路1088号虹桥大厦1201室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竞买须知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网络破产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其种类、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结构、性能、配置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完整性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若干半成品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有需要的,可以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在开拍三个工作日前联系拍卖人,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所涉及资产的各项税费管理人已经在《竞买公告》及《标的物介绍》中说明
竞买的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管理,符合条件需要拆卸、运输的,买受人应当自行处理拆卸、运输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竞买的财产需要补交保管费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该费用需要拍卖人配合的,可以联系拍卖人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由管理人在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备案方可报名,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并于开拍前一个工作日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备案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地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区开发区长江南路1164号的天骄翡翠名都花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号:8112001012700416972户名: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支付宝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再次拍卖
再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再次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管理人将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拍卖成交款后七日内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逾期不受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特别提示:由于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本标的存在迟延或者无法开具发票的可能,请买受人注意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2-5755848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姚律师15250122822管理人联系地址:苏州市昆山市前进西路1088号虹桥大厦1201室昆山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