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介绍<\/b><\/b><\/span><\/span><\/p>附件:1.法院民事裁定书<\/span><\/span><\/p>ÂÂ2.Â<\/span>江苏苏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span>评估报告<\/span><\/span><\/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b><\/b><\/span><\/span><\/p>Â<\/b><\/span><\/span><\/p>拍品名称<\/span><\/span><\/span><\/p><\/td>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100号(明珠御苑)14-117室不动产<\/span><\/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span><\/p><\/td>破产清算<\/span><\/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span><\/p><\/td>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span><\/p><\/td>1.评估报告;<\/span><\/span><\/p>2.破产裁定书
<\/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b><\/span><\/span><\/p>1、<\/span>拍卖标的<\/span><\/b>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100号明珠御苑14-117室不动产<\/span><\/b>系<\/span><\/b>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b>自行开发的商铺<\/span><\/b>,<\/span><\/b>目前尚未办理权证,<\/span><\/b>建筑面积为490.86平方米<\/span><\/b>,<\/span><\/b>该不动产<\/span><\/b>系由三层构成,其中一层为117、二层为217、三层为316、317、318、319、320,且楼层之间未建造楼梯
<\/span><\/b><\/b><\/span><\/span><\/p>2.<\/span><\/b>因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不动产尚不具备办理产权证书条件,未在泰州市姜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初始登记,仅在泰州市姜堰区房地产管理处有记载
<\/span><\/b><\/b><\/span><\/span><\/p>3.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Â<\/span><\/b><\/b><\/span><\/span><\/p>4.若将来<\/span><\/b>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span><\/b>目前登记的<\/span><\/b>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拍卖标的物在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span><\/b><\/span><\/span><\/p>5<\/span><\/b>.<\/span><\/b>税费负担情况:本标的属于破产财产处置,<\/span><\/u><\/b>目前<\/span><\/u><\/b>破产企业无法履行正常纳税义务,国家对破产企业财产交易过程应税尚不完全具体,因此无论何种纳税义务之规定,参与本次拍卖,均自行承担并缴纳本标的拍卖交易及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相关一切税费(税费具体情况向标的物所在房管、财税部门咨询)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span><\/u><\/b><\/b><\/span><\/span><\/p>6<\/span><\/b>.本次拍卖标的物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应由承租人承担的除外)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用水、用电、消防验收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拍卖人对交付后标的物的使用不作任何保证
<\/span><\/b><\/b><\/span><\/span><\/p>7<\/span><\/b>.标的物交付之日后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电工等看护人员的报酬等)或者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span><\/b><\/b><\/span><\/span><\/p>8<\/span><\/b>.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span><\/b><\/span><\/span><\/p><\/td><\/tr><\/table><\/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公告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1日10时至2026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100号明珠御苑14-117室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100号明珠御苑14-117室不动产
[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房地产估价报告电子版及拍卖须知]起拍价:160.256万元,评估价:250.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应于本次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或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以电话或短信(短信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需要看样的拍品名称,短信不做任何咨询、答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看样
由破产管理人视标的物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活动自动延长5分钟
五、保证金和价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拍卖价款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无权请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之差额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破产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作为已付成交价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支行,账号:932123013000804375)
需向淘宝网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破产管理人不收取该费用,也不负担该费用
六、拍品的交付买受人应当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的7日内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移交手续,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交付后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特别提醒1.竞买前请仔细阅读“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拍人在拍卖前认真详细阅读附件泰州苏通司法房估字(2026)第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同时须到标的现场(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100号明珠御苑)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不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及性能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的范围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在符合过户的情形下,管理人给予协助
4、鉴于本次拍卖标的物价款为不含税价,故拍卖涉及的交易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因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应缴纳的税款由买受人负担,并应于给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时一并付清,且不得以不要开票为由拒付此款;否则,按悔拍论处
关于本次拍卖的税费的具体种类、税率、金额,买受人可自行咨询相关机构
拍卖成交后,需向淘宝网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破产管理人不收取该费用,也不负担该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13062956076(钱律师)、15195216067(陈律师)联系地址:江苏锦泰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东海南路401号
拍卖须知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及内部设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完整性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管理人将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并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应当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的7日内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移交手续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支行,账号:932123013000804375)
拍卖成交后,需向淘宝网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破产管理人不收取该费用,也不负担该费用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在相关时间内如万一遇有拍品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管理人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拍品由管理人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管理人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管理人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无法将有关文书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变卖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的,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逢自行查询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23-8884671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3062956076(钱律师)、15195216067(陈律师)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泰州涛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