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34号907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鲁0303执2895号不动产权证书号01-1332195标的所有人淄博聚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详询执行法官土地性质详询执行法官是否已腾空详询执行法官租赁情况详询执行法官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张店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43.2平方米房产年龄登簿时间为2016年5月4日标的物介绍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在9层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89648元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等以上各种欠费情况情况各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张店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jd.com/1877),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公告中对竞买资格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前往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张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21374.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本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如有需要请各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前前往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淄博市分行马尚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288120960362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费用的,请各竞买人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前往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办理退款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自拍卖余款缴纳后需一次性对标的物整体进行接受并清运完毕,相关托运、拆装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提取的,本院不负责对该标的物进行保管,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等状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3-286242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电话:17505331721(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院咨询电话:0533-2867227(王法官)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