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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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滨江东路139号中豪·资州印象1栋附2-6-12号的商业用房(原地址:重龙镇东林路420号9-2-6-12)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05400

28.834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8.834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8.834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内江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17
  • 结束日期:2026-10-18
  •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资州印象(5号门)
  • 评估价:28.834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毛坯房
    钥匙: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资中县人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澳门、台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四川省资中县人民
    楼栋总数:1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滨江东路139号中豪·资州印象1栋附2-6-12号的商业用房(原地址:重龙镇东林路420号9-2-6-12)的拍卖须知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7日10时至2026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3079;户名:资中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香港、澳门、台湾及境外人员竞拍需提供身份证明交本院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5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竞买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资中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中县支行,账号:951105013000364087300018354),并在交齐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司法拍卖涉及解封腾退,因客观原因导致交付期限延长或者无法交付的,不构成拍卖方违约

如无法交付,拍卖方将全部退还所交拍卖款项,但不承担任何利息、违约金和损失,请竞买人充分了解现状并注意风险)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2-561502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9160875093(王法官)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资中县人民法院2026年9月15日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滨江东路139号中豪·资州印象1栋附2-6-12号的商业用房(原地址:重龙镇东林路420号9-2-6-12)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1025执恢788号房屋产权证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刘道军议价价格基准日2026年6月2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国有土地出让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租赁

过户情况咨询执行法官(王法官:19160875093)经营情况无

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资中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6.77㎡(实际面积以办证为准)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所在层6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1.房屋涉及的除税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务必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并谨慎出价;2.建筑总面积数据来源于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本院不负责,拍卖成交后,过户办证的面积均以相关部门和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核定的为准,成交价款不多退少补;3.该房为被执行人自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受偿的实物资产,无原房产证,若拍卖成交,办证过程中,须由管理人配合办证,办证的时间比一般办证时间略长

标的物估值标的起拍价288347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据了解,被执行人自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建方,在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以债权人选取房屋抵偿的方式收取建设工程价款,被执行人交纳建设工程的相关税费后,管理人才会配合办证,房屋在拍卖成交后,处理该税费后才能办证,若因税费未处理好,不能办证,本院将房款退还给买受人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气费、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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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资州印象(5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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