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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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1号11幢8-20号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05551

15.40224万元
用途
90%
折扣率
2026-10-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113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5.4022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九龙坡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16
  • 结束日期:2026-10-17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1号11幢
  • 评估价:17.11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到相关政府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指定日期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法院指定日期(联系人丁法官:010-87553191)前【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应于承办法官指定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等工作

八、买受人逾期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拍卖标的,已缴纳的款项不予退还,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7553214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1号1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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