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调查情况表<\/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p><\/td>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span>名下<\/span>坐落于<\/span>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景屿路<\/font>858号悦园6幢104室<\/font><\/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p><\/td>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span><\/p><\/td><\/tr>权证号<\/span><\/p><\/td>浙(<\/font>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30100号<\/font><\/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p><\/td>用途<\/span><\/p><\/td>批发零售用地<\/font>\/商业<\/font><\/span><\/p><\/td><\/tr>租赁<\/span>情况<\/span><\/p><\/td>无<\/span><\/p><\/td><\/tr>是否腾空<\/span><\/p><\/td>已腾空<\/span><\/p><\/td><\/tr>钥匙<\/span><\/p><\/td>电子锁<\/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及瑕疵情况<\/span><\/p><\/td>无<\/span><\/b>查封<\/span><\/b>、<\/span><\/b>无<\/span><\/b>抵押<\/span><\/b>
<\/span><\/b><\/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3、《协助执行通知书》<\/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p>1、<\/span>拍卖<\/span>标的<\/span>:<\/span>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span>名下坐落于<\/span>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景屿路<\/font>858号悦园6幢104室,<\/font><\/span>不动产<\/span>权证号(证明号):浙(<\/font>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30100号,建筑面积:104.79㎡,土地使用权面积:7.73㎡,登记日期:2018年12月17日,出让终止日期:2056年3月22日,<\/font><\/span>用途:<\/span>批发零售用地<\/font>\/商业<\/font><\/span>,权利类型:<\/span>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font>\/<\/font><\/span>房屋(构筑物)所有权,<\/span>权利性质:出让<\/font>\/商品房,权利状态:现状;权属及限制状态<\/font><\/span>:<\/span>房产无<\/span>查封,<\/span>无<\/span>抵押<\/span>
<\/span><\/p>2、费用负担情况:<\/span>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依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由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其他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span><\/b>、<\/span><\/b>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span><\/b>,<\/span><\/b>均由买受人<\/span><\/b>承担<\/span><\/b>,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span><\/b><\/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破产企业清算资产拍卖,拍卖人为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并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且依法由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拍卖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买人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拍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7、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因受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所限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过户限制等情况及规定;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的一切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1、标的物简介: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景屿路858号悦园6幢104室,不动产权证号(证明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30100号,建筑面积:104.79㎡,土地使用权面积:7.73㎡,登记日期:2018年12月17日,出让终止日期:2056年3月22日,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权利状态:现状;权属及限制状态:房产无查封,无抵押
2、瑕疵情况:(1)如有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动产实况由买受人在拍卖之前自行前往查看确认
3、起拍价:1,070,474.28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整数倍数)
4、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5868094961)
三、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咨询情况确定后通知,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15868094961)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依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由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其他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400762493】
4、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竞买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支付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的,均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后,余款直接归入拍卖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可向悔拍人继续追索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2、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房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并视为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拍卖款,且由此导致认定买受人悔拍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4、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六楼西首)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买受人应于30日内与管理人办理交接、过户手续;需过户的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逾期接收或逾期办理或不接受或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承担因逾期接收或逾期办理或不接受或不办理而产生费用
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过户限制等情况及规定;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的一切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68094961法院监督电话: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0577-558888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拍卖人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拍卖人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开拍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买人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200,000.00元以上)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性质及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同时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土地使用权性质的变更等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因受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所限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并视为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拍卖款,且由此导致认定买受人悔拍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前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400762493】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六楼西首)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买受人应于30日内与管理人办理交接、过户手续;需过户的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逾期接收或逾期办理或不接受或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承担因逾期接收或逾期办理或不接受或不办理而产生费用
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过户限制等情况及规定;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物无法过户的一切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依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由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其他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本次拍卖受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68094961法院监督电话: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0577-558888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德信明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