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北华大学将于2026年9月15日9:00至2026年9月16日9:00(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haiguan.html)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东校区12号公寓,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北华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华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出租面积约356平方米,有(供电、供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安装178台自助式洗衣机并提供洗衣服务
租赁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三年,年租金356,000.00元,总计1,068,000元
注:1.该标的物暂无抵押、无占用,以现状处置,不对未来任何变化承担责任
2.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北华大学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9点组织现场实地踏查,请有意竞租者提前联系赵老师,电话18604499165
二、出租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1.竞买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洗衣服务,近五年有学校自助洗涤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洗衣机要求设备选用1人1桶自助式洗衣机,要求必须是全新机器,洗衣机容量在4.5公斤及以上,所投洗衣机须为国内著名品牌,通过CCC强制认证,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和质量检测报告
中标服务商需给每个寝室提供一个免费的洗衣桶,供学生使用4.洗衣支付要求自助式洗衣机采用网络移动终端支付
5.洗涤模式及收费标准:为学生提供的洗衣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1)单脱:时长不少于10分钟,每次不得高于1元;(2)快洗:时长不少于23分钟,每次不得高于3元;(3)常规洗:时长不少于40分钟,每次不得高于4元;(4)超长洗:时长不少于45分钟,每次不得高于5元
6.服务公示中标服务商应对可量化的服务指标予以公示
如收费方式、标准、消毒时限、报修电话,设备使用操作方法、说明、安全等方面予以公示
7.消毒要求中标服务商应对投放的洗衣机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维修响应时间中标服务商投放的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9.水、电费管理学校可为中标服务商提供电、水源点,中标服务商设计水电路改造的方案通过后勤保障部审核合格后,自行购置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水表和智能电表,并进行水、电路改造
按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价格,后勤保障部能源科进行统计,按学期收取水、电费
10.设备增减设备数量增减,由学校后勤保障部确定,中标服务商应无条件服从
中标服务商设备进场时,服从学校安排,不得干扰和影响学校及学生的正常教学和生活
11.配套服务为满足学生需求,每台洗衣机可配置洗衣液、消毒液自动投放器,为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学生自愿选择使用,不得强制绑定
配套服务收费标准不能高于市场价,并报甲方后勤保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12.其他要求学生不再洗衣时,洗衣桶的押金应立即退还给学生
因未及时退还押金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四、租金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1.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
2.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3.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承租相关要求1.投标业户必须严格遵守《北华大学商业用房管理细则》,商业网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进行经营
快递、通讯等必须具有行业经营许可及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类需具有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
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承租人必须注销以出租地址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变更营业地址后,才能退还履约保证金
;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
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
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税费问题约定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
交接之后,由出租方承担供暖费用;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
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
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七、期满后的处置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八、违约责任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东校区12号公寓,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北华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华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出租面积约356平方米,有(供电、供水、供暖)设施,出租后的用途:安装178台自助式洗衣机并提供洗衣服务
租赁期限: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三年,年租金356,000.00元,总计1,0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