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4)沪0112执恢211号]拍品名称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宝家丽公寓3幢10-12室、5幢18室、19室、23-27室、36室、51室、71-74室、86室、87室、89室、90室、114室、115室、126室、127室、130-132室、140-142室、146-148室(共计33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标的实际状况(占用、租赁情况)截止至现场勘察日(现场勘察日:2026年7月8日),标的物目前部分空置(宝家丽公寓3幢10室、11室、12室,宝家丽公寓5幢18室、19室),其余部分有人使用,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时间待法院另行通知
标的物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及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欠费情况截止至现场勘察日(现场勘察日:2026年7月8日),宝家丽公寓3幢10室、11室、12室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50元/月,其余部位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月,合计欠费约92974元;标的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水费欠费23.28元、电费暂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或有新增的欠费产生,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封2、抵押权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房屋权属状况: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宝家丽公寓3幢10-12室、5幢18室、19室、23-27室、36室、51室、71-74室、86室、87室、89室、90室、114室、115室、126室、127室、130-132室、140-142室、146-148室(共计33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宝家丽公寓3幢权证号依次为:131042536、131047544、131047545,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结构:混合,总层数:6
宝家丽公寓5幢权证号依次为:131042515、131042525、131042526、131042527、131042529、131042531、131042514、131042532、131042534、131047551、131047550、131047549、131042535、131042540、131042539、131047548、131042512、131047532、131047528、131047533、131047534、131047535、131047536、131047537、131047540、131047539、131047538、131047542、131047541、131047543,房屋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27
建筑面积合计:1204.12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2044-05-07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
2、四至情况:东临外青松公路,南临曹安公路与外青松公路交汇处,西近曹安公路,北近泗泾路,所在物业名为“宝家丽公寓”
3、周边公交线路:附近有昆山229路、昆山221路、昆山222路等,轨道交通11号线兆丰路站,公共交通较便捷
4、特殊说明:(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宝家丽公寓3幢10-12室、5幢18室、19室、23-27室、36室、51室、71-74室、86室、87室、89室、90室、114室、115室、126室、127室、130-132室、140-142室、146-148室(共计33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宝家丽公寓3幢权证号依次为:131042536、131047544、131047545,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结构:混合,总层数:6
宝家丽公寓5幢权证号依次为:131042515、131042525、131042526、131042527、131042529、131042531、131042514、131042532、131042534、131047551、131047550、131047549、131042535、131042540、131042539、131047548、131042512、131047532、131047528、131047533、131047534、131047535、131047536、131047537、131047540、131047539、131047538、131047542、131047541、131047543,房屋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27
建筑面积合计:1204.12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2044-05-07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
33套房产具体信息如下:序号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1宝家丽公寓3幢10室18.4512宝家丽公寓3幢11室18.4513宝家丽公寓3幢12室23.4214宝家丽公寓5幢18室38.9415宝家丽公寓5幢19室40.2416宝家丽公寓5幢23室39.4917宝家丽公寓5幢24室39.4918宝家丽公寓5幢25室39.4919宝家丽公寓5幢26室39.49110宝家丽公寓5幢27室39.49111宝家丽公寓5幢36室40.42112宝家丽公寓5幢51室28.60113宝家丽公寓5幢71室39.95214宝家丽公寓5幢72室39.95215宝家丽公寓5幢73室39.95216宝家丽公寓5幢74室77.57217宝家丽公寓5幢86室30.13218宝家丽公寓5幢87室30.13219宝家丽公寓5幢89室30.13220宝家丽公寓5幢90室30.13221宝家丽公寓5幢114室39.97322宝家丽公寓5幢115室39.97323宝家丽公寓5幢126室45.25324宝家丽公寓5幢127室42.59325宝家丽公寓5幢130室30.14326宝家丽公寓5幢131室30.14327宝家丽公寓5幢132室30.14328宝家丽公寓5幢140室30.14329宝家丽公寓5幢141室30.14330宝家丽公寓5幢142室30.14331宝家丽公寓5幢146室44.23332宝家丽公寓5幢147室44.23333宝家丽公寓5幢148室43.133评估价:864万元起拍价:484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特别提示:1、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2、标的物权利人为企业,标的物权利人企业状态为存续
关于本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购房发票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3、标的物权利人为企业,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如存在未申报或欠税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涉及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4、截止至现场勘察日(现场勘察日:2026年7月8日),标的物目前部分空置(宝家丽公寓3幢10室、11室、12室,宝家丽公寓5幢18室、19室),其余部分有人使用,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时间待法院另行通知
标的物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及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5、经现场勘察及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标的物目前存在重新布局使用,原始合法设计状态或有改变,请竞买人注意并自行了解复核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因自身原因或有关部门(标的相邻权利人)要求恢复原样或测绘面积的,相关流程需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如相关的不动产管理部门须要求将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方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则买受人须无条件的服从接受,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拆除违法建筑物等,涉及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等所需手续的办理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拆除费、垃圾清运费、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
6、截止至2026年7月9日通过天眼查管理系统查询时,拍卖标的内暂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工商注册登记的清退、注销、迁移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7、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于公示,但不排除拍卖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11月1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开户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闵行支行;账号:31050178360009096666-619138),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十、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三、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6年10月1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5307148113311791547周先生(辅助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9号1D室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8305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6日竞买须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宝家丽公寓3幢10-12室、5幢18室、19室、23-27室、36室、51室、71-74室、86室、87室、89室、90室、114室、115室、126室、127室、130-132室、140-142室、146-148室(共计33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宝家丽公寓3幢权证号依次为:131042536、131047544、131047545,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结构:混合,总层数:6
宝家丽公寓5幢权证号依次为:131042515、131042525、131042526、131042527、131042529、131042531、131042514、131042532、131042534、131047551、131047550、131047549、131042535、131042540、131042539、131047548、131042512、131047532、131047528、131047533、131047534、131047535、131047536、131047537、131047540、131047539、131047538、131047542、131047541、131047543,房屋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27
建筑面积合计:1204.12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2044-05-07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
33套房产具体信息如下:序号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1宝家丽公寓3幢10室18.4512宝家丽公寓3幢11室18.4513宝家丽公寓3幢12室23.4214宝家丽公寓5幢18室38.9415宝家丽公寓5幢19室40.2416宝家丽公寓5幢23室39.4917宝家丽公寓5幢24室39.4918宝家丽公寓5幢25室39.4919宝家丽公寓5幢26室39.49110宝家丽公寓5幢27室39.49111宝家丽公寓5幢36室40.42112宝家丽公寓5幢51室28.60113宝家丽公寓5幢71室39.95214宝家丽公寓5幢72室39.95215宝家丽公寓5幢73室39.95216宝家丽公寓5幢74室77.57217宝家丽公寓5幢86室30.13218宝家丽公寓5幢87室30.13219宝家丽公寓5幢89室30.13220宝家丽公寓5幢90室30.13221宝家丽公寓5幢114室39.97322宝家丽公寓5幢115室39.97323宝家丽公寓5幢126室45.25324宝家丽公寓5幢127室42.59325宝家丽公寓5幢130室30.14326宝家丽公寓5幢131室30.14327宝家丽公寓5幢132室30.14328宝家丽公寓5幢140室30.14329宝家丽公寓5幢141室30.14330宝家丽公寓5幢142室30.14331宝家丽公寓5幢146室44.23332宝家丽公寓5幢147室44.23333宝家丽公寓5幢148室43.133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2、标的物权利人为企业,标的物权利人企业状态为存续
关于本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购房发票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3、标的物权利人为企业,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如存在未申报或欠税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涉及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4、截止至现场勘察日(现场勘察日:2026年7月8日),标的物目前部分空置(宝家丽公寓3幢10室、11室、12室,宝家丽公寓5幢18室、19室),其余部分有人使用,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时间待法院另行通知
标的物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及物品不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5、经现场勘察及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标的物目前存在重新布局使用,原始合法设计状态或有改变,请竞买人注意并自行了解复核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因自身原因或有关部门(标的相邻权利人)要求恢复原样或测绘面积的,相关流程需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如相关的不动产管理部门须要求将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方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则买受人须无条件的服从接受,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拆除违法建筑物等,涉及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等所需手续的办理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拆除费、垃圾清运费、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
6、截止至2026年7月9日通过天眼查管理系统查询时,拍卖标的内暂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工商注册登记的清退、注销、迁移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7、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于公示,但不排除拍卖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拍卖标的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五、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6年11月1日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开户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闵行支行;账号:31050178360009096666-619138),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12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