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7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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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中海玺园)9幢802室房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40144

65.0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0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5.0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扬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
  • 评估价:9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二次装修,卧室柜体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8日
    户型:三室二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居室数:802室
    厅室数:二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和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3、《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9幢
    装修配置:厨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中海玺园)9幢802室房产权证情况1、(2026)新0103执恢117号执行裁定书之一2、不动产权证号:广字2015011455,广共字2015004547

拍品所有人产权所有人:戴*军,共有人:王*拍品现状抵押情况一般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抵押证明号321000DY_广他字2015006688面积86.37㎡用途住宅租赁情况无是否腾空否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查封房屋状况钢混结构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所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中海玺园)9幢802室,竣工时间为2014年,不动产权证号:广字2015011455,广共字2015004547,建筑面积:86.37㎡,房屋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所在楼幢为钢混结构,所在楼栋地上共15层,标的物所在第8层中间户

三室二厅一厨一卫

标的物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中海玺园)地,离扬州瘦西湖风景区、东关历史文化旅游区、京杭大运河风光带等比较近

1、标的物介绍:标的所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中海玺园)9幢802室,竣工时间为2014年,不动产权证号:广字2015011455,广共字2015004547,建筑面积:86.37㎡,房屋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所在楼幢为钢混结构,所在楼栋地上共15层,标的物所在第8层中间户

三室二厅一厨一卫

标的物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中海玺园)地,离扬州瘦西湖风景区、东关历史文化旅游区、京杭大运河风光带等比较近

宗地形状近似矩形,宗地内“六通一平”(即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和场地平整)2、特别说明及瑕疵:(1)本套房产未腾空,现被执行人妻子居住,房主表示除厨房卫生间外,卧室所有柜体是定制的要全部搬走

(2)该标的物业费交纳至2026年6月30日,无集中供暖,燃气费由户主自行交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欠费金额以实缴为准)相关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欠费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3)拍卖成交后,以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付,不包括二次装修,卧室柜体、装饰和可移动拆卸部分

(4)房产有抵押:一般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抵押证明号321000DY_广他字2015006688

(5)本标的物租赁权人:无;优先购买权人:无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30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拍成功后,移交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时间为准,不能保证移交周期

标的物税费按照法定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的1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户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开户账号:0155263923889;行号:310881000061),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1-5560752拍卖辅助机构名称:新疆天赐玉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9986256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6日竞买须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1时至2026年10月9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了解、核实,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竞拍前竞买人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标的物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991-5560752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天赐玉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99862567郭经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6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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