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版厂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程宇清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301005692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坐落位置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房屋使用现状其他建筑面积7339.4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批复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京一轻资管发(2026)254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出租房屋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9:00至16:30,联系人:程宇清,电话:13301005692,预展地点:出租房屋所在地
2.意向承租方须进行实地踏勘,在报名时提供双方盖章的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
3.标的房产处于使用状态,原承租方未搬离,无优先承租权
4.原租赁合同具体终止日期以出租方与新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起租日期前一日为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4.46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977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第4年涨幅2.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季度支付/押金(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安全保证金为年租金的4%,保证金均为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方需承担物业费0.1元/平方米/天,随租金支付方式支付;能源费(水费、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支付,并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费用,采用预付费方式;供暖费按国家标准收取,按供暖季支付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业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待出租方同意并备案后允许装修改造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所租赁房屋整体转租给他人
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所租赁房屋部分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共用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或占有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北京市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5年以上(含),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无违法失信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
以本项目信息披露开始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记载为准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住宿服务、餐饮管理、零售
(含其中之一即可)(4)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承租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房屋权属情况及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房屋权属情况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制版厂977项目).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