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表拍品名称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安路399号12幢9-2号的房屋权利来源司法变卖案号(2025)渝0152执恢441号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房屋建筑面积80.93㎡,套内面积66.8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拍品介绍一、变卖标的: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安路399号12幢9-2号的房屋
据不产权产权记载:产权证号为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1341990号;房屋建筑面积80.93㎡,套内面积66.8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0年12月09日止
其他详见附件(本公告附件仅作为本院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拍卖对象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法院所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02189、400-0077078
备注:本次变卖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是由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整理所得,仅供参考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安路399号12幢9-2号的房屋网络司法变卖的公告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10月05日10时起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安路399号12幢9-2号的房屋
据不产权产权记载:产权证号为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1341990号;房屋建筑面积80.93㎡,套内面积66.8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0年12月09日止
其他详见附件(本公告附件仅作为本院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1、房屋目前使用状态为被执行人使用
标的物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房屋,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2、据查询,该标的自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欠费共计3498.63元,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相关部门的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3、本次变卖标的物包含房屋、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由于客观原因,本次变卖网页提供的室内照片沿用评估公司照片,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尽快与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评估价:39.49万元,变卖价:22.1144万元,变卖预缴款:22.114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方式:023-67702189、400-0077078
三、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竞买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特别说明:1、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变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交付,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3、标的物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六、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30312)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或者逾期支付的,执行法官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023-67702189、400-0077078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8078吉法官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评估报告》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网络司法变卖竞买须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05日10时起(变卖期限为60天,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3031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023-67702189、400-0077078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8078吉法官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