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汕尾市区通港路蝶苑小区粮食局综合楼504号权证情况执行裁定书(2026)粤1502执143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房地证字第C6983173号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经营情况无钥匙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由本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款凭证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80.30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有装修房屋户型需买受人实地确认所在层/总楼层5/5房屋朝向需买受人实地确认其他介绍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即由买受人代被执行人申报缴纳税款及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30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缴纳凭证、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缴纳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审查税费缴纳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具体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标的所拖欠的水电费、天然气、电视天线、物业管理及其他等一切费用,本院不负责缴清上述费用
本次拍卖所涉的发票开具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实际产生为准2、卖方税费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5)粤1502执1431号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2月7日10时止(共60天,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0/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55.6f5a1319vdX2Di,户名: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变卖的方式1、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2月7日10时止(共60天,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第一次出价开始,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网络司法变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流拍
二、拍卖标的:汕尾市区通港路蝶苑小区粮食局综合楼50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C698317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80.30平方米]
变卖价:211968元;变卖预缴款:211968元(已含保证金4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倍数)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17时前与本院经办法官联系
四、咨询、集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10月23日时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
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发送至手机号码13226889225/13530927432登记预约看样
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看样集中地点:该房产位置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六、参与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淘宝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的前3个工作日到本院执行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和办理委托手续(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淘宝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至变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23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
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过户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本院按实物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
因拍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
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即由买受人代被执行人申报缴纳税款及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30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缴纳凭证、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缴纳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审查税费缴纳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具体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标的所拖欠的水电费、天然气、电视天线、物业管理及其他等一切费用,本院不负责缴清上述费用
本次拍卖所涉的发票开具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过户: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变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过户风险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实行各税各付原则,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部分的应缴税费
标的物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车辆需添加停车费、拖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十三、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竞得者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竞得者等待法院通知或联系法院预约时间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按照以下说明支付高出部分的尾款: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买受人须将变卖尾款缴入法院执行案件的指定账户[户名: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凤山支行,账号:4400173864505300043310171]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及案号:(2025)粤1502执1431号
本院工作人员核对变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成交手续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预缴款、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温馨提示:竞买人成交之后,需耐心等待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前往法院办理成交手续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13226889225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林法官、罗警官0660-3399643法院纪检电话:0660-3360724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勤政街1号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变卖须知(2025)粤1502执1431号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2月7日10时止(共60天,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0/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55.6f5a1319vdX2Di,户名: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并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联名竞买的,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共同到人民法院并经确认,同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注意:竞买人条件应视变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2月7日10时止(共60天,延时的除外),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11968元以上)支付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11968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未成交的,全部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凤山支行,账号:4400173864505300043310171]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及案号:(2025)粤1502执1431号,本院工作人员核对变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会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成交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过户的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本次变卖可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本院按实物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
因拍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
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即由买受人代被执行人申报缴纳税款及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30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缴纳凭证、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缴纳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审查税费缴纳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具体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标的所拖欠的水电费、天然气、电视天线、物业管理及其他等一切费用,本院不负责缴清上述费用
本次拍卖所涉的发票开具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数额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温馨提示:竞买人成交之后,需耐心等待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前往法院办理成交签收手续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13226889225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林法官、罗警官0660-3399643法院纪检电话:0660-3360724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勤政街1号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