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7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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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龙观路南侧煜丰泽花园广场1栋1B129号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52908

13.04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30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3.04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丰泽花园
  • 评估价:23.3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原有户口、营业执照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侧煜丰泽花园
    商圈区域:现状作为商场内铺使用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拍卖对象:宝安区龙华镇龙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龙观路南侧煜丰泽花园广场1栋1B129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深房地字第5000163539号拍品所有人唐**拍品现状房屋性质商品房证载用途商业金融业房屋现状作为商场内铺使用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宝安区龙华镇龙观路南侧煜丰泽花园广场1栋1B129号

证载建筑面积:8.63㎡,产权登记日期:2005年7月6日,转移方式:买卖,所在层数为1层,层高约为3.5米,土地使用期限:2062年10月17日止

2、房屋现作为商场内铺使用,建议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至商场内部对现场进行实地了解,拍卖成交后法院将依据现状进行交付

3、限购情况:详见省市相关政策基本要求,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票据及缴费记录向本院申请退还

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5、特别提醒: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该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其它事宜请向我院或拍卖公司咨询了解

评估价:23.3010万元,证载建筑面积:8.63㎡,起拍价:13.0486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但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或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的管理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庭承办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竞买人留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宣城市乐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方式:13500543886(乐拍公司-微信同号)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3、存在委托关系或线下交纳保证金、设定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免交保证金等情形的需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联系网拍辅助机构或本院案件承办人,并关注网络拍卖的有关规定、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4、买受人成交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交纳拍卖尾款,参照悔拍进行处理

5、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6、对该财产享有租赁权、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案外人最迟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执行法院进行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符合条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当相应法律后果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5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绩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280890810300000018404180,备注:(2026)皖1824执77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相关税费的政策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咨询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限购情况:详见省市相关政策基本要求,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63-2518078乐拍咨询方式:13500543886(乐拍公司-微信同号)法院咨询电话:0563-8152650(胡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绩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竞买须知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庭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特别提醒:①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②建议在淘宝网交纳保证金

如在线下交纳保证金到本院执行款账户,请及时告知本院承办人或宣城市乐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确认手续

不告知交纳保证金情况,预期办理确认手续,导致无法取得竞买资格的,相应法律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③申请执行人申请在执行系统设定免、减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承租人等设定优先购买权等情形,需要在法院执行系统予以设置或确认的,建议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到本院予以办理,避免执行系统调试、案件承办人其他工作安排、第三方施工挖断电缆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在法院执行系统办理,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④买受人成交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交纳拍卖尾款,参照悔拍进行处理

八、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等,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参照悔拍的规定进行处理,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票据及缴费记录向本院申请退还

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63-2518078乐拍咨询方式:13500543886(乐拍公司-微信同号)法院咨询电话:0563-8152650(胡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绩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丰泽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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