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注:以下资料摘自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的评F26054190182资产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范围估价对象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桥西新城区松晖路9号之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859.95㎡、独用土地面积144㎡
估价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估价对象基本情况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粤房证字第27567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1997)100096权利人孔庆煊房屋建筑面积859.95㎡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独用土地面积144㎡房屋登记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国有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3、建筑物状况结构/总层数钢筋混凝土6层类型三墙两屋房产户型格局合理层高(m)约3米是否电梯否竣工日期1994年房龄约32年成新率约5成新装修情况外墙贴条形瓷砖,室内地面铺设瓷砖,天花及墙面刷乳胶漆,卫浴及厨房地面铺设防滑砖、墙面贴瓷砖,入户门为铁门,内门为木门,铝合金窗;水电、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装修档次附送使用权普通装修无查勘/证载地址一致性一致二、价值时点估价人员于2026年05月18日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设定为实地查勘日2026年05月18日
三、估价结果估价人员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采用合理估价方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判断,确定估价对象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桥西新城区松晖路9号的房地产在价值时点2026年05月18日的估价结果为(估价结果取整到百元):¥346.56万元,人民币叁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评估单价为4,030元/㎡,估价结果详见《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表》
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表序号估价对象权利人占有份额取得方式权利证号建筑结构及层数权利性质土地/房屋权利类型性质土地/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市场价值备注单价(元/㎡)总价(万元)1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桥西新城区松晖路9号孔庆煊单独所有1994年建粤房证字第2756735号/国用(1997)100096钢筋混凝土结构6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房城镇住宅用地(住宅)144.00859.954,031346.62估价结论已扣减补缴土地出让金
合计144.00859.95——346.62取整至佰元四、估价假设(一)一般假设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佛山市(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资料,我们未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委托人提供资料有误而造成评估值失实,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人民法院未明确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本次以评估对象实地查勘完成之日作为价值时点
4、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的方式作为本次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5、人民法院未明确存估价对象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本次假定评估对象不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
6、人民法院未明确估价对象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过尽职调查后也未发现、掌握相关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的正常租赁并不会影响其市场价值
本次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特殊的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即本次估价不考虑特殊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7、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财产处置费用从财产处置价款中扣除,但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处置费用一般以成交价格为基数,在评估阶段难于准确计算,故本次评估结果未扣除上述费用
8、评估对象被迫转让及处置后被执行人不自愿配合交付因素会对评估结果的不利影响,但经评估人员调查,一般涉执房地产成交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强制性执行交付,故本次估价结果未考虑该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
9、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于价值时点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已核对查勘对象与评估委托书载明的财产名称、坐落等为一致
10、估价对象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本次暂未有评估人员知悉的交易限制、交易主体限制、交易费用增加、转移登记限制等因素存在,故本次未考虑上述因素对估价对象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未定事项假设本次估价无未定事项假设
(三)背离事实假设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估价对象已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岗支行抵押登记,已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等相关信息;本次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结果不考虑评估对象被查封、抵押以及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四)不相一致假设本次估价无不相一致假设
(五)依据不足假设本次估价无依据不足假设
五、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使用的特别提示1、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用途、使用人、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
否则,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不承担责任;2、评估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评估对象处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当被视为对评估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3、估价对象地上建筑物为三墙两屋,两房屋中间共用一墙,根据权籍调查相关规定,需要邻宗地权属人指址签章
若权籍调查过程中发现宗地占压情况,需要受让人与邻宗地权属人协商调整红线
本次估价不考虑估价对象被上述情况所受影响,特请报告使用者注意;4、财产拍卖或者变卖之日与价值时点不一致,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对象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欠缴税费状况等与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时的相应状况不一致,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5、在评估报告使用期限或者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评估报告或者评估结果未使用之前,如果评估对象状况或者房地产市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6、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可对评估报告的参照标准、计算方法或者评估结果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说明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委托评估行业组织进行专业技术评审
六、报告使用限制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本估价报告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报告使用人在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本估价结果无效
2、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任何公开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3、本报告由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提示】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五、【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锁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六、【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拍卖余款后,应按照拍卖公告的指引告知法院并等待进一步通知,严禁未经法院的许可自行处置拍卖标的物,如开锁换锁、清空、搬迁、拆卸等
待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税费负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联系买受人以及买受人能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及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院无法联系买受人或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