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6日10:00时起至2026年10月2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295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京东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钱包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538658)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按法律规定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016191、张老师:18523935084重庆市南岸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589120(陈法官)重庆市南岸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42号附1067号商业服务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渝(202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35001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商业服务/出让使用情况案外人占用权利限制有抵押、有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42号附1067号商业服务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物业名称为“康桥融府”,房屋建筑面积为119.85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15.6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所在层(名义层)为1层,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12月31日
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包含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室内动产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目前未通燃气,能否开通燃气,需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均以实地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根据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标的物目前由案外人占用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据物业描述,截至2026年9月,所欠物业费共计779.03元
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大修基金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400-8016191、张老师:18523935084;可登录官网www.haoyuanpaimai.com或搜索微信小程序“皓元易拍”自助预约看样
7、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