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9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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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居住公房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使用权/承租权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97676

1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1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浦东新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10-04
  • 结束日期:2026-10-05
  • 地址: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居住公房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使用权/承租权
  • 评估价:1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钥匙:》及钥匙,即视为履
    看样时间:看样的,请于2026年9月28日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2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厨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竞价记录优先购买权人竞价成功确认书其他上海溶剂厂管理人关于拍卖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居住公房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使用权/承租权的公告上海溶剂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4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处置单位:上海溶剂厂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处分上海溶剂厂的财产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上海市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提前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如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租用居住公房的使用权/承租权,并非房屋所有权

租用居住公房的使用权/承租权的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及办理手续的具体要求、流程及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所涉房屋管理部门、浦发房管公司公房业务受理中心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任何关于使用权/承租权变更手续的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为完成使用权/承租权转让变更所需缴纳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及出租人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所述的已经发生的情形,下同)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

(五)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2026年10月4日上午10时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物及拍卖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居住公房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使用权/承租权(以下简称“标的物”)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根据上海溶剂厂提供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海溶剂厂承租的租用居住公房的具体信息如下:承租人房屋地址月租(元)独用租赁部位及使用面积出租人上海溶剂厂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93.60卧室13.4㎡,厨房3.2㎡,封闭阳台3㎡,厅6.5㎡,卫生间3㎡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二)评估情况管理人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居住公房使用权/承租权价值开展了评估工作

经评估机构于2026年3月23日现场走访,上述租用居住公房为空置状态

根据《上海溶剂厂破产清算涉及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西三里桥路4号和浦东南路2362号101、102室等共计3项房地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40042号),评估基准日为破产受理日2025年10月13日,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和收益法测算,选取市场法测算结果,评估结论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经评估,上海溶剂厂持有的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的使用权/承租权的价值为117万元

上述评估结论含增值税,但未考虑交易转让过程中的契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全部交易税费

(三)起拍价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117万元,保证金为11.7万元,加价幅度为5,850元或其整数倍

(四)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租用居住公房的使用权/承租权,并非房屋所有权

租用居住公房的使用权/承租权的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及办理手续的具体要求、流程及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所涉房屋管理部门、浦发房管公司公房业务受理中心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任何关于使用权/承租权变更手续的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为完成使用权/承租权转让变更所需缴纳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及出租人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责任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除本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

买受人参拍即视为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瑕疵并自担全部风险3、由于上海溶剂厂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及可能对本次交易带来的风险

本次交易能否开具发票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所涉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并自行承担管理人及上海溶剂厂无法开票等相关风险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与调查(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

(特别提示:管理人针对竞买人咨询问题的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如需现场看样的,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看样申请,由管理人视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确定看样时间,管理人不接受临时或零星看样预约

前往看样的相关人员需自行承担前往现场看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全部责任

竞买人如需现场查阅评估报告、标的物相关资料的,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按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函,由管理人安排现场查阅时间

竞买人查阅的资料以及本次拍卖成交后能向买受人移交的资料,均以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实际接管到的资料为限

(三)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资金实力,并符合上海租用居住公房交易的相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上海市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买受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到所涉房屋管理部门、浦发房管公司公房业务受理中心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使用权/承租权变更等相关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2026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委托手续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

管理人不接受任何超过上述期限或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确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和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税、费的缴纳及使用权/承租权转让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次财产转让变更所需缴纳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及出租人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拍卖成交后,一切相关费用和税费的缴纳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二)截至使用权/承租权变更手续完成之日前,上海溶剂厂欠付的拍卖标的物对应的租金、物业费(保安保洁费)、水电煤等能源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与物业公司、相关能源部门接洽、缴纳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费用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中,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欠付2022年度至2026年1-9月期间的租金、物业费(保安保洁费)金额共计8,128.5元,具体需缴纳的租金、物业费(保安保洁费)金额应以截至使用权/承租权变更手续完成之日物业公司要求金额为准

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并及时向物业公司缴纳标的物欠付的上述费用,如未向物业公司缴纳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欠付的水电煤等能源费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能源部门确认、缴纳,如未缴纳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及时通知管理人

(三)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做好准备

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四)竞买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交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上海溶剂厂的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悔拍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

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拍卖标的物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确认书移交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实际移交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钥匙,即视为履行完毕标的物交付义务

标的物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标的物使用权/承租权的变更手续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管理人不作任何关于使用权/承租权变更手续的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有权部门对能否变更、变更手续和审批流程、税费及相关费用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所涉主管部门审批流程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一、特别提醒(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和质量保修责任

(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章律师19821071108北交所联系电话:池经理15810582073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及北交所咨询

上海溶剂厂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相关附件竞买须知上海溶剂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4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溶剂厂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租用居住公房的使用权/承租权,情况较为复杂,具体详见竞买公告

公告中记载的租赁部位及使用面积系以上海溶剂厂提供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为准,管理人未在破产程序中重新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测绘

管理人对标的物的面积、质量、结构等问题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资金实力,并符合上海租用居住公房交易的相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上海市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使用权/承租权变更等相关法律责任

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破产案件涉及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管理人;(三)拍卖平台;(四)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五)上述第(一)至(四)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2026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委托手续时间为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材料交付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细的说明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拍卖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支付服务费后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内自动解锁、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为网络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及时支付北交所平台交易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拍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与管理人对管理人已接管到的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材料进行交接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逾期未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清偿本案破产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原竞买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交接手续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标的物转让变更时所发生及本次交易中应缴纳及补缴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为配合税务部门核算税费等所需的费用等,该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请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或自行判断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租金、物业费、水、电、煤等欠费及其滞纳金,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该等费用亦不包含在起拍价、成交价中

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起拍价、成交价中

十五、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房屋管理部门、浦发房管公司公房业务受理中心咨询确认标的物使用权/承租权转让变更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前置审批、变更具体要求及流程、所涉税费及其他费用标准及缴纳手续等),并评估相关风险

竞买人应独立判断、研究标的物转让变更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登记/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竞买人不得以该标的物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管理人不做转让变更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变更的任何法律责任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二十、本次拍卖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章律师19821071108北交所联系电话:池经理15810582073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上海溶剂厂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根据上海溶剂厂提供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海溶剂厂承租的租用居住公房的具体信息如下:承租人房屋地址月租(元)独用租赁部位及使用面积出租人上海溶剂厂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93.60卧室13.4㎡,厨房3.2㎡,封闭阳台3㎡,厅6.5㎡,卫生间3㎡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标的物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标的物位置:附件: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pdf是否限购:不确定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溶剂厂持有的租用居住公房浦东南路2362号102室使用权/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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