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9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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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花园新村五号大通住宅区第叁栋803房出租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01285

1.2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2
  • 结束日期:2026-10-22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花园新村5幢
  • 评估价:1.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803房
    小区:市龙华区花园
    注册资本:11618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概况标的展示:1、展示时间:公示期内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花园新村五号大通住宅区第叁栋803房3、标的基本情况:标的所在楼层:8层,总层数:8建筑面积:105.47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4、踏勘联系人:毕经理联系电话:186897189895、踏勘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资产数量——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包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率5%),出租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3、本标的当前由原有租户承租,现有租户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原承租方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4、公告期至原租户到期前,场地维持现有租赁使用状态,出租方不提前清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交易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第六条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第九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第十六条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第十八条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第二十条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

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第二十一条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第二十二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四条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

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海口市龙华区花园新村五号大通住宅区第叁栋803房出租标的名称海口市龙华区花园新村五号大通住宅区第叁栋803房出租项目编码DSCQ20267CC61483860挂牌价格12,600元/年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4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标的基本信息标的简介标的展示:1、展示时间:公示期内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花园新村五号大通住宅区第叁栋803房3、标的基本情况:标的所在楼层:8层,总层数:8建筑面积:105.47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4、踏勘联系人:毕经理联系电话:186897189895、踏勘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标的资产数量——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中国机械工业海南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896562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海南海口市龙华区住所/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一楼西侧注册资本(万元)11,61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淑毅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规模小型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80343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机械工业海南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中国机械工业海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纪要批准日期2026-08-06批准文号2026第八次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12,600元/年价格说明——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租赁期限3年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元的正整数倍

2、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季租金、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出租标的资产

3、出租标的的税金、税费、物业费、通讯费、网络费、水、电、燃气、暖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有此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所付租金不予返还

5、空调、电梯、外墙等初期维修由我方负责,交付后维修转由承租方承担

6、交易价款结算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原路、无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

本次出租标的成交价款不通过河北产权市场进行结算,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自行结算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承租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①承租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②承租方应于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季度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房屋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租赁者设置的资格条件

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报名提交材料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根据承租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3、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包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率5%),出租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3、本标的当前由原有租户承租,现有租户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原承租方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4、公告期至原租户到期前,场地维持现有租赁使用状态,出租方不提前清场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05万元保证金说明——交纳截止时间2026-09-2417:00:00交纳注意事项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名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账号649600100-9902001863155261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承租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原路、无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二)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四)意向承租方被确认符合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五)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六)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承租的;(八)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九)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略处置办法无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交易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第六条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第九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第十六条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关于资格审核须知第十八条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第二十条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

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第二十一条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第二十二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四条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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