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9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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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市交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路8-1号1幢商业房地产公开出租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01860

8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7
起始日期
5155.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15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0.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0.4万元
  • 单价:0.0156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淮安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7
  • 结束日期:2026-09-28
  •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深圳路8号
  • 评估价:8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55.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口;装修:有;交通
    电梯:电梯: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经济类型:联营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标的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淮安市交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路8-1号1幢商业房地产公开出租交易公告交易项目名称淮安市交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路8-1号1幢商业房地产公开出租项目编号ZZCQ2026091600069挂牌起始日期2026.9.17挂牌期满日期2026.9.28挂牌公告期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产权交易项目行为审批表》出租人名称淮安市交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租标的物概况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8-1号1幢,本次出租建筑面积为5155.10平方米;楼层:三层;电梯:无;水电:通到接口;装修:有;交通及配套: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2、本次出租标的已办理房产证;3、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4、出租人不组织意向承租人集中现场勘察,房产相关具体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请咨询出租人

租金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苏公资评淮报字【2026】第024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日租金估价80.4万元/年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年租金底价首年年租金价格为人民币80.4万元(最终以成交价确定),第一年赠送装修期8个月,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第四年起以最终成交价为基数逐年递增1%,直至租期届满

说明:成交后承租人缴纳租赁费用(以成交价为准,具体缴纳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其它有关费用承租人自理特别事项说明1、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无优先承租权;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人参加竞租;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意向承租人根据租赁厂房经营需要,自行向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手续并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5、本次出租标的的业态为:商业经营;6、履约保证金:16.08万元;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7、意向承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8、意向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9、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0、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6、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7、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8、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备查文件1、批准出租文件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3、评估报告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5、房屋租赁合同(样本)6、房屋使用安全协议书其他说明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指印《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原路返还),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承租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承租人所缴交易保证金原路返还

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及时原路返还

4、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人申请,将承租人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人,补偿出租人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向出租人和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六)为确保您及时掌握产权交易全流程进展,请在公告截止日后持续关注易交易产权交易系统,以便第一时间接收后续产权交易资格审核通知、网络竞价等重要信息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交易中心)王女士(出租人)联系电话0517-8363801818932323570投诉电话徐先生0517-83638591附件:1、意向承租登记表.doc2、承诺书.doc3、房屋资产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pdf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淮安市深圳路8-1号1幢,建筑面积为5155.10平方米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6、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7、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8、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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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深圳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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