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9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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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邮政广场裙楼部分生产用房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15329.26平方米)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2006476

587.723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5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87.723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87.723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福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10-15
  • 结束日期:2026-10-15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
  • 评估价:587.723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公拍网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缩短装修筹备周期,
    车位:个停车位。(其中一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210号国际
    商圈区域:区CBD商圈,毗邻五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幼儿园
    环境:车位
    娱乐健身:商圈
    开发商:拍卖人、出租人无关。买受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电脑
    地段:繁华地段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福建邮政广场 项目简介

联系方式:陈女士 13306923777 金先生 18120881598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地处福州核心城区——鼓楼区CBD商圈,毗邻五一广场、东街口等传统繁华地段,交通便利,周边商业氛围浓厚,人流量大,具备优越的区位优势

总出租建筑面积约15329.26平方米,共四层,另免费配套地下负二层100个停车位

(其中一层出租建筑面积约3944.5㎡,二层出租建筑面积约4076.4㎡,三层出租建筑面积约4280.9㎡,四层出租建筑面积约3027.46㎡)

二、项目优势

核心地段,黄金商圈

项目坐落于福州鼓楼区核心地段,紧邻五一北路城市主干道,辐射东街口、温泉等多个成熟商圈

鼓楼区作为福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常住人口密度高,消费能力强,商业基础扎实

大体量空间,业态灵活

超1.5万平方米的连续空间,四层结构完整,可满足大型综合体、文化体验中心、品牌旗舰集合店、办公等多种业态规划需求,具备打造区域标杆项目的体量基础

成熟配套,拎包入驻

项目现有供电、供水、消防、电梯等基础设施完备,按现状交付,可大幅缩短装修筹备周期,降低前期投入成本

充足车位,引流无忧

免费配套100个地下停车位,有效解决项目"停车难"痛点,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到店体验,助力商户经营

三、租赁条件

(一)租赁期限:

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至2030年6月30日(含免租期)止

(二)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首年月租金参考价:31.95元/㎡/月

2、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

租金年递增率:租赁期限内租金不递增

3、合同租赁履约保证金:首年三个月的租金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赁期限内不冲抵当期租金

(三)免租期:三个月(含租赁期限内,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四)标的交付标准:按现状

(五)租赁用途:

1、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2、严禁以下行业:

(1)夜总会、KTV、幼儿园、酒吧、医院、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藏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业

(2)粉尘作业、资源回收等污染环境的行业,以及噪音和震动大、会对建筑楼面及结构造成影响的工业类行业

重要提示:该房地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房地产标的物按现状招租,如不能作为商业或临时商业使用,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出租人无关

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出租人及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中国邮政系统内部及下属公司所有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及所关联的企业法人均不得参与竞租

所有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竞租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上述竞租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租标的部分场地存在租约,具体详见附件《租赁场地清单》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承继我公司与原承租人(9户原平移商户,详见清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与原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原定的全部条款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三)买受人(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签订完成《房屋租赁合同》,我公司与原承租人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四)本标的租赁期限至2030年6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我公司收回房产,届时不再与买受人(承租人)续租

兹定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举行房地产租赁权拍卖会

竞租人资格条件及标的有关情况,详见“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本标的竞价页面

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租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17时前在公拍网提交报名文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参加本场拍卖会

★展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9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13306923777 陈女士、18120881598 金先生、0591-87810107

★本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竞买协议

 

拍卖人: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竞买人(竞租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人就本次拍卖标的有关事项特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邮政广场裙楼部分生产用房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15329.26平方米)

第二条 拍卖会时间

2026年10月15日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三条  拍卖会地点

“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

第四条  竞买登记手续及有关说明

1.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出具的《房地产租赁权拍卖情况》四、竞租人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机构;(二)中国邮政系统内部及下属公司所有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及所关联的企业法人均不得参与竞租

所有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竞租人需提供书面承诺上述竞租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2.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应在公拍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报名操作

竞买人请于2026年10月14日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如数汇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公拍网提交报名文件,经审核通过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竞拍

3.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即交存竞买保证金时的付款账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如不足,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有剩余,则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拍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缴款账户

上述拍卖标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拍卖材料复印件有:1、《房地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2、《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九家平移商户名单》;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买受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乙方(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上述标的《拍卖情况说明》中相关条款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郑重提示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此《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全面理解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约定

同时,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上述标的的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作为本竞买协议的附件,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

拍卖一旦成交,买受人即成为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受该合同的约束

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完毕约定款项后,按《房屋租赁合同》和《拍卖情况说明》关于标的移交的条款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承租人)进行租赁场所的现场移交,逾期未办理或故意拖延时间办理的按违约处理

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与委托人办理,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租赁现场的移交

第七条  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为标的自2026年11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总额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除支付成交价款之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直接由拍卖人从买受人(承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收,如不足,由买受人(承租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齐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上述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外,还须向“公拍网-资产交易”另外支付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此费用由“公拍网-资产交易”直接收取,因此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5.本次拍租标的部分场地存在租约,详见《九家平移商户名单》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承继委托人与原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与原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原定的全部条款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7.买受人(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签订完成《房屋租赁合同》,委托人与原承租人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8.本标的租赁期限至2030年6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委托人收回房产,届时不再与买受人(承租人)续租

9.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以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情况说明》约定的为准

10.据委托人提供的标的《房地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标的是否可以作为经营使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判断

标的物按现状招租,如不能作为经营使用,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至拍卖人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并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如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房屋租赁合同》、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关拍卖成交款项的,则买受人(承租人)构成实质违约,买受人(承租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承租人)还应负责赔偿

12.本次拍卖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用途、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物品等瑕疵

13.如遇委托人在拍卖前撤回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对此无异议

14.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及时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成交即视为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的拍卖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人返还拍卖佣金

15.竞买人确认其身份证登记的地址为竞买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及租赁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竞买人应书面通知拍卖人

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16.进入公拍网竞价的竞买人应自行保障竞价过程中电脑及网络的通畅,竞价过程中如因竞买人所使用电脑或网络中断或因其操作不当、失误导致竞价失败,与拍卖人无关

第八条  网上竞买注意事项

鉴于互联网、公拍网的特殊性,同时出于对网上竞买人负责的态度,拍卖人郑重提醒:网上出价存在多种风险(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平台故障),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

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停顿、中断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公拍网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可能出现错误

5.网上竞买人在公拍网上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网上竞买人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会影响响应时间或数据,给竞买人带来损失

7.网上竞买人自身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及互联网知识的缺乏带来损失

8.网上竞买人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竞买人自身造成损失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上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上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网上竞买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自身损失、对拍卖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网上竞买人承担

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拍卖方式的特别说明

通过公拍网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公拍网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协议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如此循环,直至无人加价,竞价倒计时结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输入错误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第十条  竞买保证金、佣金的交付账户

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存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户  名: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帐  号:5919 0252 2410 808;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竞买人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及本《竞买协议》的约定,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损失,且保留依法追究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拍卖人因追究买受人(承租人)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各条款自竞买人在“公拍网-资产交易”报名参拍本标的之日起或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对竞买人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拍卖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拍卖人经营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房地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

2、《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九家平移商户名单》;

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第十三条  竞买人特别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竞买协议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竞买协议的相应条款及标的状况做了说明

本人(公司)报名参加拍卖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现状满意,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手续办理时间长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

本竞买协议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拍卖人(签章)                      竞买人(签章):

签订日期:报名须知

(一)竞租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机构

2、中国邮政系统内部及下属公司所有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及所关联的企业法人均不得参与竞租

所有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竞租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上述竞租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二)竞租人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缴款凭证

(4)《房地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家平移商户名单》;《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5)本次房地产租赁权拍卖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名单;

(6)本次房地产租赁权拍卖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竞租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关于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示信息;

(7)本次房地产租赁权拍卖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完整截图或者打印件】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自然人签字加盖手印、企业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加盖手印

2.拍卖成交价为标的自2026年11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总额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除支付成交价款之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直接由拍卖人从买受人(承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收,如不足,由买受人(承租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齐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上述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外,还须向“公拍网-资产交易”另外支付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此费用由“公拍网-资产交易”直接收取,因此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5.本次拍租标的部分场地存在租约,详见《九家平移商户名单》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承继委托人与原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与原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原定的全部条款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7.买受人(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签订完成《房屋租赁合同》,委托人与原承租人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8.本标的租赁期限至2030年6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委托人收回房产,届时不再与买受人(承租人)续租

9.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以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情况说明》约定的为准

10.据委托人提供的标的《房地产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标的是否可以作为经营使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判断

标的物按现状招租,如不能作为经营使用,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至拍卖人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并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如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房屋租赁合同》、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关拍卖成交款项的,则买受人(承租人)构成实质违约,买受人(承租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承租人)还应负责赔偿

12.本次拍卖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用途、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物品等瑕疵

13.如遇委托人在拍卖前撤回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对此无异议

14.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及时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成交即视为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的拍卖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人返还拍卖佣金

15.竞买人确认其身份证登记的地址为竞买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及租赁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竞买人应书面通知拍卖人

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16.进入公拍网竞价的竞买人应自行保障竞价过程中电脑及网络的通畅,竞价过程中如因竞买人所使用电脑或网络中断或因其操作不当、失误导致竞价失败,与拍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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