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9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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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美玉大厦旁房产(美玉大厦西配楼地下室)三年期租赁权 <结束>

房源编号:12009164

30.59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0.592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0.592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29
  • 结束日期:2026-09-30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
  • 评估价:30.59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公拍网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建,装修方案需提前
    空置情况:空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301室
    小区:新疆华鼎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301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公告
    配套情况:车库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地理位置

现状

产证号

出租建筑面积

(㎡)

租赁用途

租赁期

(年)

年租金人民币

(元)

起拍价(三年租金总价)人民币(元)

竞买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加价幅度人民币

(元)

3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美玉大厦旁房产(美玉大厦西配楼地下室)三年期租赁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美玉大厦西配楼

之前经营大盘鸡店,目前空置

无

458

商业

3

101974

305922

61184.4

1000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号、北京南路373号、新华南路596号商业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11时至2026年9月30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https://www.gpai.net/ 进行网络拍卖活动,对下列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地理位置

现状

产证号

出租建筑面积

(㎡)

租赁用途

租赁期

(年)

年租金人民币

(元)

起拍价(三年租金总价)人民币(元)

竞买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加价幅度人民币

(元)

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号9号楼车库11#三年期租赁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号9号楼一层

打馕店铺租赁使用中,合同已到期

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89921

35

商业

3

8943

26829

2682.9

500

2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73号梧桐大厦五层5-C室三年期租赁权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73号梧桐大厦五层

之前经营普拉提馆,目前空置

新2023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1064620

245.12

商业

3

71575

214725

21472.5

1000

3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美玉大厦旁房产(美玉大厦西配楼地下室)三年期租赁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美玉大厦西配楼

之前经营大盘鸡店,目前空置

无

458

商业

3

101974

305922

61184.4

1000

 

 

二、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同时于2026年9月18日在公拍网、东方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三、租赁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主体资质: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租金实缴率   100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抵扣租金;

4.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从未出现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物业等行为:在以往项目参拍或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并知悉如有承租房屋的违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后中途终止合同),则不得参加本次拍租;

 

 

四、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登录公拍网平台选择标的物,仔细阅读并确认公拍网《竞买须知》后,按网络提示完成资格审核,进一步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完成报名过程

拍卖结束后,标的物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缴纳完毕首年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扣除买受人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后原路返还;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其间均不计利息

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20:00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拍卖的方式”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在2026年10月9日19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首年租金(总成交价的三分之一)及首年租金额1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付款时请注明成交标的物名称

出租方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账号:108207903488

开户行:乌鲁木齐市中国银行团结路支行

行号:104881004049

 

八、拍卖佣金支付: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9日内凭竞买履约保证金付款凭证至拍卖人处办理成交手续,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拍卖佣金按照成交价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成交价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部分,收取5%;

成交价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收取4%;

成交价超过50万元的部分,收取3%

 

九、竞买履约保证金支付提醒:资产处置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碰到因限额等原因致当天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提前选择网上银行

竞买人线上支付保证金时推荐选择“一案一账号转账支付”渠道,该渠道支持所有银行,支持网银、手机银行、柜面转账,无限额

 

各大银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个人网银在线支付限额https://www.gpai.net/sf/help.do?Action=bank

企业网银支持列表https://www.gpai.net/sf/help.do?Action=bankcorp

或咨询公拍网客服专线 400-820-3720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展示期: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

(二)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1:00至9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延时除外

(四)拍卖地点(网址):“公拍网”https://www.gpai.net/

 

十一、联系方式

拍卖人: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B座301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汤先生  18699192292

 

 

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一、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物,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特别规定》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谨慎出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

三、若竞拍成功,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9日内凭竞买履约保证金付款凭证至拍卖人处办理成交手续,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成交文件,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按本须知相关约定承担

拍卖佣金按照成交价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成交价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部分,收取5%;

成交价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取4%;

成交价超过50万元部分,收取3%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6年10月9日19时前将首年租金及首年租金额1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账号:108207903488,开户行:乌鲁木齐市中国银行团结路支行,行号:104881004049),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开具成交价款发票若竞买成功,竞买人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向出租人缴纳完毕首年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后,由拍卖人扣收买受人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后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佣金按照3年租金总成交价分段累计计算

出现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公拍网平台服务费,或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拍卖人按规定扣除拍卖佣金、公拍网平台服务费及拍卖人组织拍卖产生的相关费用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2.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及拍卖人为此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买受人承担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拍卖人提供的与标的物相关的文字、视频及图片等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任何保证及承诺,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并进行移交,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上述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存在的瑕疵,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移交、过户(如有需要)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本标的物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以及拍卖佣金、公拍网平台服务费

八、竞买人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物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公拍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九、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查看本次拍卖全部文件,包括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竞拍报名时须至拍卖人处签署相关拍卖文件后方可报名参拍,一经报名即表明认可上述全部文件

十二、竞买人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参与竞价等,视同已阅知本协议,并承诺履行上述约定

 

联系电话:18699192292、0991-5816237

线下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B座301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None(一)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意向租赁权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若对房屋内部有现场踏勘需求,须提前预约联系(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18699192292)

(二)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租赁权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

意向租赁权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及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租赁权竞买人参加拍卖并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变更合同期限或拒付租金、拍卖佣金、平台服务费等费用,如出现上述情况视为竞买人违约,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置

(三)据委托拍卖人告知:标的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号9号楼车库11#及标的三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美玉大厦旁房产(美玉大厦西配楼地下室)的出租面积,因历史遗留、无原始测绘资料、地下室未纳入产权登记等原因,该标的出租面积未委托专业机构测绘

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实地查看标的、核实面积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观或加建改建,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五)本次租赁权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次招租完成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进行详细沟通约定房屋交接交付日期

承租方须充分知晓房屋将按照承租竞拍报名时的现状交付,接收房屋后若仍有物品、设施设备不符合自身使用规划的,则均由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处置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意向承租方须结合自身租赁用途及招租房屋类型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充分考量承租本项目房屋后涉及的各种风险,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成本,出租方仅作配合,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及审批手续,并确保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若因承租方未履行审批义务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或产生法律纠纷,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支付租金

(九)付款方式:租金每 年一 付,由承租方将租金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权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9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并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总成交价的三分之一)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度租金的 10 %

后续租金支付方式、期限以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意向租赁权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租赁用途详见本公告中《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出租方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本着价高者得原则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须报名方可参拍,经拍卖委托人审核确认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拍卖人在后台录入优先权人姓名(名称)信息;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优先购买权人也可以按加价幅度直接出价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顺位靠前的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出价时间靠前的竞得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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