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0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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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11号-全部不动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2029444

86.9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8.6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6.9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马鞍山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19
  • 结束日期:2026-10-20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郑蒲港镇淮中路811号
  • 评估价:108.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价值,不包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
    建成年限:('为2016年,已建成10年', '')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卫生间数:一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11号-全部不动产

二.拍卖对象相关情况请看《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或到本院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特别提醒:1.税费负担:过户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卖方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2.本次拍卖标的已出租给餐饮店与隔壁打通使用,拍卖成交后本院将按照现状交付,提醒竞买人注意并谨慎竞买

四.是否限购及办证限制等情况:请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

评估价:108.68万元(大写:壹佰零捌万陆仟捌佰元整)起拍价:86.95万元,保证金:17.39万元,增价幅度:0.86万元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拍卖对象范围本次拍卖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07-全部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179.34㎡

拍卖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房屋所有权、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租赁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等

2、拍卖对象基本状况(1)土地基本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土地基本状况见下表:表1拍卖对象占用土地基本状况一览表名称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07-全部商业房地产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马国用(2015)第95088号土地使用权人安徽广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座落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地类(用途)商业/住宅使用权面积共有面积26154.55㎡使用权类型出让地形地势宗地平整,地势较平坦形状宗地整体规则,近似矩形四至北至镇淮中路、南至空地、东至中飞大道、西至水系土地使用年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商业2054年6月止/住宅2084年6月止土地开发程度宗地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2)房屋基本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实物状况见下表:表2拍卖对象基本状况一览表名称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07-全部商业房地产坐落镇淮中路807-全部不动产权证号(证明)2016025583产权面积179.34㎡套内建筑面积177.48㎡共有分摊面积1.86㎡权利人安徽广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商业层次/总层数1-3/3结构钢筋混凝土朝向南北外墙真石漆竣工日期2016年8月16日平面布局、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现出租给餐饮店与隔壁打通使用,单间门脸宽度约4米,一层层高约4米,承租户依据经营需要做有改造装潢,本次拍卖依现状进行拍卖:一层:营业区,地砖、护墙板、格栅吊顶;二层:厨房,地砖、墙砖、顶部涂料;三层:两室一卫,卫生间地砖、护墙板、马桶整体洗漱池柜,其余部分木地板、护墙板或乳胶漆,硅钙板吊顶;楼梯:砖砌楼梯,一至二层贴砖台阶,其余部分水泥抹灰台阶,楼梯下有一隔间,未进入

新旧程度经现场勘察,拍卖对象建成年代为2016年,已建成10年使用及维护状况经现场勘查,拍卖对象使用及维护状况良好,整体结构状况完全可靠,未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和居住的隐患,属于基本完好房,整体成新度较好

3、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见下表:表3拍卖对象他项权利状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07-全部商业房地产限制权利信息已查封,查封机构为和县人民法院他项权利状况已抵押,为一般抵押,抵押机构为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或者占用情况拍卖对象已对外出租其他特殊情况①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②拍卖对象为已竣工房地产;③非临时用地,非临时建筑;④为合法用地及合法建筑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

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半枝梅路2号和县人民法院

(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555-2141681拍辅机构:18156593575(朱女士—微信同号)法院咨询电话:0555-2141681(马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拍卖须知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对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11号-全部不动产进行拍卖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和县历阳镇半枝梅路2号和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标的物交付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555-2141681拍辅机构:18156593575(朱女士—微信同号)法院咨询电话:0555-2141681(马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郑蒲港镇淮中路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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