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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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2029734

6012.64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3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012.64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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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6012.64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连云港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9-30
  • 结束日期:2026-10-01
  •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滨河雅居
  • 评估价:6012.64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权、装修及构筑物、
    车位:地下车库
    建筑类别:高层
    房屋结构:框架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8#)、社区
    容积率:平方米,容积率为1.3
    注册资本:9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清偿
    教育学校:栋幼儿园
    环境:车库
    开发商:d>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电器
    楼栋总数:6栋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如竞价成功并<\/span>最终<\/span>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将依照<\/span>后续确定的<\/span>重整计划受让<\/span>东亚公司<\/span>100%股权,<\/span>间接取得重整范围内资产<\/span>

有意者请务必亲自调查核实<\/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span><\/p><\/td><\/tr>一、<\/span><\/b>东亚公司<\/span><\/b>基本情况<\/span><\/b><\/span><\/p>东亚公司设立于2009年4月1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萍,公司主要人员为徐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姜远志(监事),住所地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工业区太平路1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span><\/span><\/p>东亚公司<\/span>工商登记信息如下:<\/span><\/span><\/p>名称<\/span><\/b><\/span><\/p><\/td>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b><\/span><\/p><\/td>91320700687833219X<\/span><\/span><\/p><\/td><\/tr>住所<\/span><\/b><\/span><\/p><\/td>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工业区太平路1号<\/span><\/span><\/p><\/td><\/tr>法定代表人<\/span><\/b><\/span><\/p><\/td>徐萍<\/span><\/span><\/p><\/td><\/tr>注册资本<\/span><\/b><\/span><\/p><\/td>2000万元人民币<\/span><\/span><\/p><\/td><\/tr>公司类型<\/span><\/b><\/span><\/p><\/td>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span><\/span><\/p><\/td><\/tr>经营范围<\/span><\/b><\/span><\/p><\/td>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轻工材料、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纺织品、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日用杂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pan><\/span><\/p><\/td><\/tr>营业期限<\/span><\/b><\/span><\/p><\/td>2009-04-14至2029-04-13<\/span><\/span><\/p><\/td><\/tr>董监高信息<\/span><\/b><\/span><\/p><\/td>执行董事:徐萍;监事:姜远志

<\/span><\/span><\/p><\/td><\/tr><\/table>二、<\/span><\/b>东亚公司<\/span><\/b>股权情况<\/span><\/b><\/span><\/p>东亚公司现有股权架构如下:<\/span><\/span><\/p>股东<\/span><\/span><\/p><\/td>出资额(万元)<\/span><\/span><\/p><\/td>出资比例<\/span><\/span><\/p><\/td><\/tr>江苏双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span><\/span><\/p><\/td>2000<\/span><\/span><\/p><\/td>100%<\/span><\/span><\/p><\/td><\/tr><\/table><\/div>三、<\/span><\/b>东亚公司<\/span><\/b>经营现状<\/span><\/b><\/span><\/p>东亚公司<\/span>目前<\/span>已停止经营<\/span>,<\/span>存在<\/span>职工债权

<\/span><\/span><\/p>四、<\/span><\/b>东亚公司<\/span><\/b>债务情况<\/span><\/b><\/span><\/p>截至2026年6月30日,管理人暂认定债权总额为322589261.8元,其中:购房款本金9193792元,税收债权1942936.14元,建设工程优先权6440187.92元,认定普通债权91615388.81元,认定劣后债权213396956.94元

<\/span><\/span><\/p>以上债权金额尚待最终审核认定<\/span><\/b>,<\/span><\/b>最终审查认定情况以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span><\/span><\/p>ÂÂ五、<\/span><\/b>东亚公司<\/span><\/b>(拟)<\/span><\/b>重整资产范围<\/span><\/b><\/span><\/p>(拟)<\/span><\/b>重整范围内资产合计起拍价格为<\/span><\/b><\/b>60,126,430<\/span><\/span><\/span>元<\/span><\/span>,具体组成为:<\/span><\/b><\/span><\/p>东亚公司开发的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太平洋生态村南向,新临洪河大桥下口100米处滨河雅居项目<\/span>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修及构筑物、办公用品及家具、车辆等,经评估清算价值为12270.7万元<\/span>,<\/span>详见竞买公告

<\/span><\/span><\/p>注:<\/span>前述资产以重整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在建工程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实际交付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在重整交付时存在不动产的外观变化、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也不得以此要求悔拍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的相关费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均由竞买人另行承担

涉及相关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规定的处理并自负费用,且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span><\/span><\/p>(拟)<\/span><\/b>重整除外资产如下:<\/span><\/span><\/p>截<\/span>至<\/span>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办理交接之日<\/span>东亚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管理人账户接管财产<\/span>;<\/span><\/span><\/p>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由管理人自行归集、追收并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等,届时(拟)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

<\/span><\/b><\/b><\/span><\/p>1.<\/span>东亚公司<\/span>不动产现状及瑕疵<\/span><\/span><\/p>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竞买公告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州区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2024)苏0706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9日指定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项职责

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购房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风险,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在海州区法院的指导下,决定在破产清算程序内先行以市场化、公开化方式招募重整意向方

现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3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拍卖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次竞拍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或股权拍卖,而是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募东亚公司(拟)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而进行的竞拍,故请竞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竞之《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

因竞价人未阅读、了解前述相关文件即参与竞价,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2、本次竞价系在东亚公司破产清算现状下,仅是“资格招募”而非“投资人选定”

出价最高者取得(拟)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管理人将与竞价人就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并制作东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竞价款将作为重整偿债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

后续可能面临无法转入重整程序、重整失败的风险,请竞价人知悉3、本竞价程序有别于一般的资产拍卖程序,请竞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竞价标的对应资产信息、了解竞买资格条件、(拟)重整投资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款项的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造成竞买人或他人损失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为“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竞买人成功竞得该资格后,将成为东亚公司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与管理人协商拟定以“续建交房”为核心的重整计划草案,并在后续可能的重整程序中投入续建资金、负责项目续建、履行交房义务及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5、续建保证金支付:“续建交房”系东亚项目重整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障续建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管理人要求东亚重整投资人在确定重整投资人资格前向管理人另行支付不低于1000万元的续建保证金,该保证金可根据续建进度节点由管理人进行逐步退还,具体方式由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在投资方案中协商确定,并最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该续建保证金不作为东亚项目确定重整投资资格的对应价款,不用于偿债

6、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悉、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全部附件内容,同意受其约束,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东亚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

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对债务人状况、项目现状、潜在风险、投资价值、法律及政策环境等进行全面、独立、审慎的调查与评估

因未尽调查义务而产生的任何风险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7、债务人核心资产为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的“滨河雅居”在建工程项目及未开发土地

该项目尚有大量房屋未竣工交付竞买人除对竞价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外,仍需重视重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风险,如“(拟)重整投资协议”不被通过、破产清算无法成功转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批准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提前了解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上述风险特别风险提示:部分已售房屋的购房人已在破产程序前自行入住未完工房屋

竞买人必须现场实地查勘,充分评估续建、交付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全部困难与风险

8、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提供的资料及对债务人已知情况的披露,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或承诺,尤其是对债务人未知债务、潜在纠纷、项目续建可行性、行政审批、税务负担等不作任何保证

竞买人应自行向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9、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约定支付软件服务费

悔拍或未履行后续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在拍卖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需要或海州区法院要求,酌情确定、调整竞价活动,有权随时中止、撤回竞价活动;管理人中止、撤回竞价的,可视情况恢复或再次发布竞价

拍卖活动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竞买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亦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1、如竞价人未能就投资方案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并制作东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亚公司未能成功转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未表决通过并获法院裁定批准的,(拟)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全部款项将在程序结束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由此造成(拟)重整投资人的全部损失由其自行负担

12、破产清算期间,(拟)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东亚公司正式重整程序

(拟)重整投资人在本阶段所做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东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13、本次竞价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风险、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等产生的税务及经营风险、隐性债务风险、企业信用修复风险、资产被抵押占用等导致可能无法交接或者及时交接的风险等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市场监管、外管、商务、住建、自规等部门)对竞买人资格、产业规划、财务延续、准入条件、产权过户、税费等问题进行咨询确认

14、本竞买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标的物介绍1、基本情况介绍东亚公司设立于2009年4月1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萍,公司主要人员为徐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姜远志(监事),住所地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工业区太平路1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登记信息如下:名称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687833219X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工业区太平路1号法定代表人徐萍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轻工材料、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纺织品、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日用杂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9-04-14至2029-04-13董监高信息执行董事:徐萍;监事:姜远志

东亚公司现有股权架构如下: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江苏双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0100%2、资产情况此次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为: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修及构筑物、办公用品及家具、车辆等,经评估清算价值为12270.7万元

(1)项目建设情况东亚公司开发的滨河雅居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太平洋生态村南向,新临洪河大桥下口100米处

东亚公司于2008年取得67333.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连国用(2011)第XP005042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及商业,土地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78年3月29日

滨河雅居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11556平方米,容积率为1.38(推算),绿地率为35%,其中住宅面积54833.3平方米、商业用地12500平方米

项目预计建造36栋联排别墅、2栋高层住宅、2栋商业、1栋幼儿园以及地下室

目前已开发土地约38亩,建造了16栋联排别墅以及2栋商业,建筑面积为26576.5平方米

另外约63亩土地尚未开发,包括幼儿园地块5.5亩、住宅及商业地块约57.5亩、规划房屋面积尚有84979.5平方米未建

目前主要业态为联排别墅(共36幢)、高层住宅(52#、53#)、商业、单身宿舍(55#)、商业(56#、57#)、幼儿园(58#)、社区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地下人防

现已停工,建设进度:25#、26#、30#、31#楼主体完成待验收,56#、57#楼主体完成(两栋商业用房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部分门窗及外墙保温完成,21#、22#、27#、28#、32#、33#、35#、36#、37#、38#、39#、50#部分外墙涂料,室内部分抹灰,水电未完工

(2)前述资产以重整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在建工程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实际交付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在重整交付时存在不动产的外观变化、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也不得以此要求悔拍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的相关费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均由竞买人另行承担

涉及相关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规定的处理并自负费用,且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上述资产之外的东亚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管理人账户接管财产作为重整除外财产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执行,不在重整范围内

(4)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由管理人自行归集、追收并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等,届时(拟)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

3、购房户情况东亚公司在建的别墅房产共计85套

在该部分已销售的房产中,44个购房户要求继续交房房产清单及购房户要求详见附件

4、负债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管理人暂认定债权总额为322589261.8元,其中:购房款本金9193792元,税收债权1942936.14元,建设工程优先权6440187.92元,认定普通债权91615388.81元,认定劣后债权213396956.94元

以上债权金额尚待最终审核认定特别说明:(1)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东亚公司转为重整程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且缴清余款后,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继东亚公司的后续建设和经营,投入资金续建尚未完成的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选择不退房的购房人,由重整后的东亚公司交付已售房产,收取应收购房款,尚未销售的房产(含退房)由重整后的东亚公司自主销售并获取收益,具体权利义务以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为准

(2)关于东亚公司项目续建、维护等相关事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续建工程款及办证费用、维修基金、行政规费及税费、罚款等均由重整后的东亚公司(即重整投资人)承担

(3)本次竞价为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竞价人每次出价均保留出价效力,出价最高者竞得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竞得人需经谈判就重整商务条件达成一致,方可能成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则竞得人退出重整谈判,管理人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4)因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将根据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确定,可能存在部分资产剥离的情形

届时竞得人需接受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重整投资对价中相应扣减剥离资产的价值(按照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重整范围全部资产评估价×本次竞价成交价),且竞得人不能以资产剥离为由单方面要求退出重整,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竞得人前期已缴纳的全部款项

竞买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此风险(5)对本竞价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管理人联系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1.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连云港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竞得该资格即取得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后续《重整投资协议》的权利,并负有按照后续经合法程序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投资、续建、偿债等义务的责任

2.起拍价:人民币60,126,430元(即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投入的最低重整资金数额)

3.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4.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元

三、重整投资人(竞得人)的核心权利与义务1.核心义务:在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按照最终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足额投入约定的重整资金

负责“滨河雅居”项目的后续续建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并完成对所有经确认继续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房屋的交付及产权办理义务(即“续建交房”)

接受管理人或法院指定的监督机构对重整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度的监督2.权利框架:在重整计划被批准并执行完毕后,原则上将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获得东亚公司的控制权,从而持有项目资产

具体权利义务以届时签订的重整投资系列协议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3.协商内容: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与管理人就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额、续建保证金支付、支付节奏、续建方案、交房办证时间、债权清偿方案、担保措施等)进行诚信协商

特别说明:1、意向投资人如需对东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应于竞拍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签署《保密承诺书》后,管理人将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人应通过实地查看、至相关部门调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次竞拍所有事项及相关风险后参与竞拍,未看样或未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本次竞拍标的现状的确认及接受

3、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预约、咨询

如需现场看样的,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预约集中现场看样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基本要求(1)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与房地产项目开发或纾困经验,能够承担重整投资人的义务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期无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记录

(3)鼓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能力或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机构参与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但需共同指定代表并提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联合报名手续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5)竞买人须在网络拍卖平台实名注册

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竞价开始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持有效授权委托文件至管理人处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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