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即承诺本人及实际出资方不属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范畴,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在拍卖过程中和拍卖完成后发现隐瞒、谎报的行为,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符合过户条件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案号,账户如下: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10150033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交付前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原产权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执行法官电话:18817131625姚法官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973198898李女士监督电话:0731-83609171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5号浏阳市人民法院全国客服热线:400-622-9586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执行案号(2026)湘0181执恢670号标的名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68号双帆华晨大厦(实勘为华晨·双帆国际大厦)2103、2104室办公用房两处及室内物品标的所有人李**所有权证情况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划拨□租赁□批准拨用□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自建房□房改房□不动产权证号20200280847、20200280848标的现状占有、使用、出租状况闲置有物品2103、2104整体打通(曾为湘嘴巴办公场所)有无钥匙法院未持有是否腾房无需腾房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本院已查封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时间2010-11-04登记时间2020-10-23房屋用途办公房屋朝向南总建筑面积440.08平方米总分摊建筑面积95.64平方米房屋总层数地上26层,地下2层标的所在层21层梯户情况有电梯户室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装饰、装修情况(中央空调、地暖等附着物)毛坯□简装□精装█周边配套(学校、医疗、购物等)东临万家丽中路,南邻鑫雅路,西邻高桥街道办事处,北邻石坝路;周边有160路、802路、810路等多路公交车及地铁5号线途经;周边有华晨世纪中心写字楼、华雅国际财富写字楼、砂子塘新世界小学、长沙华雅华天大酒店、高桥大市场、居然之家、通程奥特莱斯、欧亚达国际家居mall等
瑕疵说明2103、2104整体打通,其它瑕疵请自行实地勘察看样
其它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物业费截止至2026年9月30日欠物业费87136元
(物业费6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