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第一次)武穴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武穴市**有限公司名下的武穴市花桥镇龙莲路南侧厂区内1298台(套)机械设备具体情况需实地看样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2.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3.不在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设备标的仅为设备本身,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品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4.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
如需拆除、装卸、运输,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标的存放于湖北省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内
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
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物资设备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法院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0月19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武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穴市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1627425308265),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6年10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提货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3-62875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武穴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机械设备)标的物情况介绍拍品名称武穴市花桥镇龙莲路南侧厂区内1298台(套)机械设备权利来源(2026)鄂1182执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清单1298台(套)机械设备(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权利限制情况1、已查封2、存放地点:武穴市金磊粮油购销股份有限公司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需实地看样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成交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2.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
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3.不在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设备标的仅为设备本身,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品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4.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
如需拆除、装卸、运输,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标的存放于武穴市金磊粮油购销股份有限公司内
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
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