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1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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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77号10幢1层11号房产出租(降价挂牌)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31326

4.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6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6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合肥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23
  • 结束日期:2026-10-08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77号
  • 评估价:4.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京东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正在拍卖
  • 标签:
    装修程度:进行装修、改造时,
    空置情况:空置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经济类型:个体
    座位数:3座
    楼栋总数:0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情请查看:https://www.aaee.com.cn/xmzx.html#/leaseDetail?XMID=149492&callbackId=operator-1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L12026AH1001044-2标的名称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77号10幢1层11号房产出租(降价挂牌)出租底价46800元/年出租面积(平方米)45挂牌开始日期2026-09-14挂牌截止日期2026-10-08出租方情况出租方名称安徽省商务厅注册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1569号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002985915R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租赁期限3租赁期限单位年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是免租金装潢期时间30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自然日资产概述1、出租标的为红星路177号10幢1层11号房产,标的出租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标的免租金装潢期为【30】个自然日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查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551-63540032

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进行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不得从事娱乐、餐饮、洗车、修车、洗浴行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

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

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

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

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5、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6-09-1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5个自然日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保证金设定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保证金金额2万元标的资产信息不动产标的状态闲置类型其他出租标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77号交易机构交易机构联系人李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51-62871616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项目附件公示附件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None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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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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