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1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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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81#未登记部分闲置土地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2034156

943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43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10-04
  • 结束日期:2026-10-05
  • 地址:【破产】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81#未登记部分闲置土地
  • 评估价:943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房屋结构:混合
    小区:市人民政府
    容积率:划用途、容积率等指标以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12亩,坐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银川润恒置业有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竞价记录优先竞买人竞价成功确认书其他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财产盘活公告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2月27日裁定受理,并于同日作出(2023)宁0105破申1号、(2023)宁0105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宁夏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两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27日,西夏区法院裁定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2024年11月1日,经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明确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执行

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按照重整计划,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6年10月4日10时至2026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活动

(一)地块概况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编号:银地挂字2013-81),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名下81号宗地总面积为118082.51平方米,约177.12亩,坐落于西夏区沈阳路南侧、新南公路东侧

该宗地出让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签订,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81号宗地中部分土地因地上附着物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已登记部分土地使用权证载明面积为83085.01平方米(约124.63亩),已于2020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内02执200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将81号宗地已登记部分进行司法拍卖;剩余未登记部分土地面积为34997.5平方米(约52.5亩),即本次拍卖标的

(二)具体地块信息项目81#已司法拍卖部分81#未登记部分土地证编号银国用(2014)第60155号/土地使用权人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位置西夏区沈阳路南侧、新南公路东侧西夏区沈阳路南侧、新南公路东侧地号11-1-156地类/用途城镇混合住宅城镇混合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使用权面积83085.01㎡(约124.6亩)34997.5㎡(约52.5亩)使用权终止日期2083年06月30日/登记/发证日期2014年11月24日/发证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三)地上附着物及拆迁说明本次标的宗地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因存在历史拆迁遗留问题,宗地尚未达到净地交付标准,暂未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故本次转让属现状转让

特别说明:本次竞价成交后,标的地块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协调、补偿安置、腾退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出让方仅配合提供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现有资料,不承担任何拆迁责任与费用

二、竞买人条件1.本次竞买主体应为企业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且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资质等级不限)

2.近三年开发面积不低于10万㎡,竞买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自有账户资金证明不低于5000万元,并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

3.竞买人如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出让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经出让方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竞买条件擅自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出让方联系

三、资格审核1.本次标的盘活设置资格前置审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由出让方负责

2.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与出让方对接联系,并将符合上述竞买条件的全部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于9月29日17时前发送至出让方指定邮箱nxrhncp@163.com,上述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出让方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正式邮件向竞买人反馈资格确认结果,最终竞买资格以出让方发出的资格确认邮件为准

4.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审核未通过的意向竞买人,不具备竞买权限

若未经资格审核通过直接交纳保证也无法获得竞买权限5.出让方的资格审核仅为程序性审核,不构成对竞买人资质、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的任何确认或担保;成交后发现竞买人提交材料虚假或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出让方有权取消成交结果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等竞买文件,按照资格审核流程完成资格审核,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竞价保证金金额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

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如因竞买人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完成资格审核、报名及保证金交纳,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方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于2026年9月20日至29日工作时间内向出让方咨询上述标的的相关情况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02666055六、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重大风险提示(税费负担、瑕疵、权利负担等)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以下全部风险提示内容:1.破产程序特别提示

本案属执行重整计划的必要偿债安排,因破产程序推进、债权人会议异议、司法机关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求等特殊原因,出让方可能依法随时暂缓、中止或解除竞价,或解除已签订的转让合同

因上述情形导致交易终止的,出让方仅退还已收取的价款本金(不计利息),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损失及预期利益赔偿

2.现状转让与瑕疵免责

标的按现状交付,出让方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标的的实际状况、土地规划、法律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自行调查核实,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标的土地规划用途、容积率等指标以自然资源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开发条件变更的,相关风险与收益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权属登记风险

标的土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存在历史拆迁遗留问题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该现状,承诺竞得后不得以无法办理权属登记、权属登记延迟、登记面积差异、存在隐性权利负担等任何理由,主张解除交易、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拒付价款或要求出让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4.拆迁与腾退风险

标的地块现状存在部分地上附着物被实际占用的情形,成交后的拆迁、补偿、安置、腾退工作及相关全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出让方不承担腾退义务与相关费用

标的按现状交付后,地块范围内的毁损、灭失、安全管理、占用纠纷、第三方主张权利等全部风险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税费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及转让环节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及权属登记时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竞价成交前标的地块已产生的欠缴税费(如有)由出让方依法承担;该宗土地确定竞得人后,宗地产生的税费部分,出让方负责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水利基金、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竞买人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

具体税费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6.文件效力约定

本公告及附件《竞价须知》《附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共同构成本次盘活活动的完整竞买文件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全部文件内容;如各文件内容约定不一致,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八、价款支付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将转为部分成交款,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向出让方缴纳2000万元(此价款不包含已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竞拍保证金);剩余尾款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缴入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凤凰北街支行账号:8112401013300154997行号:302871058045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1%计取,由北交所收取

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成交结果公示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申请不公示的除外)

十一、标的交付与权属办理1.交付时间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签订正式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资格确认邮件、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出让方处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标的交付确认书》

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2.交付标准

标的按现状交付,出让方不负责拆除地上附着物、不负责净地整理、不承担任何拆迁补偿及腾退义务

3.资料移交

出让方应于交付土地同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土地相关的出让合同、缴费凭证、法律文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权属办理

标的土地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主办并承担全部办理成本,出让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权属登记最终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如与公告载明面积存在差异,双方互不找补

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登记时间过长、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等为由进行悔拍或要求出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5.风险转移

标的土地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十二、其他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出让方发布的《竞价须知》等竞买文件

出让方保留根据破产重整推进实际情况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附件所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必要修改和调整的权利,最终正式合同文本以双方签署生效的版本为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出让方咨询出让方咨询联系电话:15202666055北交所联系电话:李经理010-83143069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附件:1.《竞价须知》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九日相关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docx竞价须知一、总则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各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1.本次竞买主体应为企业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且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资质等级不限)

2.近三年开发面积不低于10万㎡,竞买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自有账户资金证明不低于5000万元,并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

3.竞买人如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出让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经出让方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竞买条件擅自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出让方联系

三、资格审核1.本次标的盘活实行资格前置审核制度

意向竞买企业须在公告指定时间内主动与出让方对接,并将符合竞买条件的全部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出让方指定邮箱:nxrhncp@163.com

出让方审核通过后以正式邮件反馈资格确认结果,最终竞买资格以出让方发出的资格确认邮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审核未通过的意向竞买人,不具备本次竞价活动的参与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按原路径无息退还

3.竞买人应对提交的全部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存在伪造、变造、虚假陈述等情形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保证金交纳与处置1.竞拍前竞买人应注册企业北交互联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并通过北交互联在线支付保证金

敬请留意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并确认支持网银支付2.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方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

4.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5.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五、竞价规则与注意事项1.竞价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报价规则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

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解除

3.成交规则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一人参与竞价,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4.系统风险免责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1)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2)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出让方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

六、成交确认与价款支付1.成交确认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信息(选择不公示的除外)

2.保证金转成交款

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京产权交易所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3.余款支付

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缴纳2000万元(此价款不包含已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竞拍保证金)

4.尾款支付

剩余尾款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缴入至出让方指定账户5.出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称: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凤凰北街支行账号:8112401013300154997行号:302871058045

七、违约责任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悔拍或根本违约:(1)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拍卖余款或尾款的;(2)以权属无法办理、土地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3)提交的竞买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4)其他明确表示或默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2.出现前款违约情形的,出让方可重新委托盘活标的,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盘活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重新盘活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3.拍卖成交后,出让方有权对买受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买受人不符合竞买条件或提交材料虚假的,出让方有权取消成交结果,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税费与服务费1.税费

标的权属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关联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2.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另行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不计入本次转让成交价款,按照成交价款的0.1%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北交所可依法追缴九、标的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交割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标的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出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竞得标的后,不得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权属登记延迟、登记面积与公告存在差异、地上附着物未拆除等任何理由,主张悔拍、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拒付价款或要求出让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出让方根据法律规定及破产程序推进需要,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依法暂缓、中止或解除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北交所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竞价活动结束时与出让方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4.出让方保留根据破产重整推进实际情况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必要修改和调整的权利,最终正式合同文本以双方签署生效的版本为准

5.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出让方咨询

北交所咨询电话:400-612-1717转3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九日详情见公告及附件

标的物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标的物位置:附件:无是否限购: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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