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1 02:0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商业用房(3年)招租项目(YKPM2026-025005)

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商业用房(3年)招租项目(YKPM2026-025005)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36642

0.648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6488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玉林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24
  • 结束日期:2026-10-24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北2门)
  • 评估价:0.648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含装修期)200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金桂丽湾
    竞价周期:为限时竞价周期和延时竞价周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电视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概况一、标的信息1.本次出租标的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资产招租明细表》仅作为参考或预估,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查看标的及标的咨询联系人:周先生18176603691标的编号座落地址第几楼/几栋面积(㎡)租赁期限(年)交易保证金(元)挂牌价(元/月)履约保证金(元)YKPM2026-025005-01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P-12幢1062号商业用房1-2楼432.553年(含装修期)200006488.253个月成交租金2.本次拟出租标的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3.出租用途:出租标的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其租赁用途所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宅小区)造成影响

4.出租期限及租金上涨: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为3年,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50元或5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5.是否有优先权:是6.是否有保留价:否7.是否接受联合受让:否二、标的特别提示事项1.风险提示

(1)拍卖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履行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中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资产清单等均仅作参考,标的实际状况以现场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标的所在相关管理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拍卖公司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在内的各项因素,以及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潜在风险和权属等相关问题,同时需确认接受出租标的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招租公告及附件的全部条款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均视同已完成实地踏勘和必要咨询,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成交后,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存在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

在此情况下,拍卖公司、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义务的,出租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此外,意向承租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应对房屋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因此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或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需自行维修、维护(3)各承租人应根据各自的租赁用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该租赁物是否能够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

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因不能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使用标的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所委托的物业公司交纳

(3)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根据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

(4)装修期:新租户有1个月装修期,租金为100元/月;原租户无装修期

(5)租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首期支付4个月租金(3个月租金和1个月装修期租金),之后按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的首月10日前须一次性付清当期的租金

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房屋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房屋租赁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完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需的证件、电视、电话及上网等,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费用及其办理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8)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应在报名期间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①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②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期间可行权;③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人

(9)特别提示:本次拟招租资产有产权证明,特别提示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向出租方核实出租标的的权证办理情况,以免成交后给承租方后续的经营或办证等情况造成影响

同时出租方承诺,若该租赁标的成交后,将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或经营事宜,具体办证等情况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改变、政府文件要求地块处置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事项详见各《租赁(样本)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网络竞价程序1、账户注册、报名本次的竞价拍卖全部通过网上进行,意向承租方首先需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

如果您已有竞买账户并已实名认证,则无需再次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完成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竞价登录意向承租方应于网络竞价《拍卖公告》规定的公告期和竞价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https://www.ylykpm.com/),查看标的信息明细信息,如需竞买可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根据提示登录账户,完成报名和保证金交纳后,可进行竞买报价

3、网络竞价网络竞价分为限时竞价周期和延时竞价周期(分别称为“竞价周期”和“延时周期”)两个阶段

限时竞价周期:在标的的限时竞价周期内意向承租方可随时出价延时竞价周期:即当限时竞价周期结束前的2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报价出现,则延时竞价周期启动,并在限时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2分钟,若在延长的2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出现,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2分钟的竞价时间,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

特别提示:上述时间以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因延时竞价时间很短,意向承租方如拟参与标的的竞买,应当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期限内完成报名和支付保证金,以免耽误竞买出价

如果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已经对标的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出价和成交情况

4、加价幅度:每次竞拍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整倍数,最高不超过10倍

5、竞价成交:竞价结束时,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报价及承租方,并自动弹出成交提示信息

(二)办理成交手续1.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前往玉控拍卖公司指定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支付交易服务费,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约地点:以玉控拍卖公司通知为准2.意向承租方经本拍卖公司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拍卖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冲抵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3.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1)承租方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身份证信息须与报名的信息一致;(2)承租方为法人由代表法人参与网上竞价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a.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b.《法人机构委托代理人竞拍证明书》原件1份;c.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d.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成交款支付及标的交割1.承租方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因特殊原因,出租方可以延迟10个工作日与承租人签订合同2.价款支付期限:出租方与承租方直接结算成交款,并完成标的交付

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支付成交款3、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前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或其他合同条款事项按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四)重要提示1.竞价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2.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拍卖活动即视作其已确认自身具备竞买资格,已认可并接受本批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配套文件及有关平台操作规则的所有内容,已在参与竞价前到展示地查看了标的,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认可且接受,并同意遵照上述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参与竞买活动

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3.标的按现状展示及拍卖,意向承租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并慎重选择竞拍出价

拍卖公司对标的的描述信息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如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承租方对发布信息有疑问的应当向展示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咨询,拍卖公司不保证对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以及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予以发现和揭露,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报价则视为对标的情况知悉和接受,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

4.意向承租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意向承租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1)因账户注册不及时或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注册账户无法参与竞买的;(2)因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和退还无法办理的;(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4)由于意向承租方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承租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项网络竞价拍卖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和文件,均作为《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玉控拍卖”)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为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项目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方应对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

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写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竞价说明与保证,并在报名时提交至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

1、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2、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公告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要求,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任何意向方可收悉的方式对意向方进行通知,上述意向方应在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通知中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竞价文件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不予返还意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三条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有关事项通知;(二)通过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三)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四)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意向方已知悉通知内容

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若因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文件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规则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将按竞价文件规定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按照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方,即视为交易成功;(二)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有权按照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按照竞价文件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风险提示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玉林市玉控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拍卖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拍卖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拍卖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本拍卖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拍卖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拍卖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拍卖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价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拍卖公司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拍卖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本拍卖公司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本拍卖公司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拍卖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拍卖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本拍卖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商业用房(3年)招租项目(YKPM2026-025005)标的名称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商业用房(3年)招租项目(YKPM2026-025005)项目编码DSCQ202694091481953-2挂牌价格6,488.25元/月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挂牌起始日期2026-09-20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6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1.本次出租标的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资产招租明细表》仅作为参考或预估,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查看标的及标的咨询联系人:周先生18176603691标的编号座落地址第几楼/几栋面积(㎡)租赁期限(年)交易保证金(元)挂牌价(元/月)履约保证金(元)YKPM2026-025005-01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P-12幢1062号商业用房1-2楼432.553年(含装修期)200006488.253个月成交租金2.本次拟出租标的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3.出租用途:出租标的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其租赁用途所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宅小区)造成影响

4.出租期限及租金上涨: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为3年,第1年租金不变,第2年起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50元或5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5.是否有优先权:是6.是否有保留价:否7.是否接受联合受让:否二、标的特别提示事项1.风险提示

(1)拍卖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履行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中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资产清单等均仅作参考,标的实际状况以现场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标的所在相关管理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拍卖公司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在内的各项因素,以及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潜在风险和权属等相关问题,同时需确认接受出租标的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招租公告及附件的全部条款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均视同已完成实地踏勘和必要咨询,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成交后,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存在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

在此情况下,拍卖公司、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义务的,出租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此外,意向承租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应对房屋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因此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或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需自行维修、维护(3)各承租人应根据各自的租赁用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该租赁物是否能够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

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因不能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使用标的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所委托的物业公司交纳

(3)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根据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

(4)装修期:新租户有1个月装修期,租金为100元/月;原租户无装修期

(5)租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首期支付4个月租金(3个月租金和1个月装修期租金),之后按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的首月10日前须一次性付清当期的租金

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房屋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房屋租赁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完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需的证件、电视、电话及上网等,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费用及其办理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8)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应在报名期间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①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②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期间可行权;③在网络竞价过程中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北2门)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