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1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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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园路136号1栋1层15号 <结束>

房源编号:12036795

70.60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0.602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0.60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7
  • 结束日期:2026-09-23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园路136号
  • 评估价:70.60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查封情况:查封等强制性措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16室
    小区:的任何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双流区航园路136号1栋1层15号房产证号川(2025)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35235号目前用途商业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68.71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存货名称双流区航园路136号1栋1层15号规格型号所在地双流区航园路136号1栋1层15号计量单位数量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北京辰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本项目谨慎选择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法规,并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咨询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电签承诺:(1)本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4)本方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方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前的水电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之后的水电物业费由受让方承担

(6)本方同意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1%

(7)本方同意在转让标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双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间的工作日;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联系人:毛德涛,联系电话:18613212791(需提前电话预约),除已确定的踏勘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

各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标的房产处于空置状态

2、本标的资产以房产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咨询报告、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本次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

4、本项目披露的《资产交易合同》为标准示范文本,需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填写

5、本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分割,现持有由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整体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挂牌项目为该证项下不动产之一,产权清晰,经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确认,该情形不影响后续办理产权分户及变更登记手续

6、其他信息详见咨询报告等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或所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处置方式①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②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2.资产交易合同模板-挂网模板.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1)自由报价期为5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10:00:00时止(2)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图片竞价须知北京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一、《北京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实物资产转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该项目受让意向登记,并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获得受让资格确认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三、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当知悉并遵守北交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六、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系统——北交互联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北交互联”,https://otc.cbex.com),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北交互联综合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七、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北交互联账户,登录北交互联,参与竞买活动

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北交互联了解相关操作指引八、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项目的转让底价

九、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十、动态报价加价规则: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

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转让底价)

十一、选择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在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报价活动

十二、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应遵守本条相关内容

(一)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且只有一个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该优先购买权人将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履行成交手续

(二)未征集到非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但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优先购买权人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由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竞价方式参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但转让方与场内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情形除外

(三)对于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

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

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四)对于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

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

在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3、最高报价方可在5分钟(即300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

4、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在5分钟(即300秒)内通过北交互联表态是否在该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表态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受让方

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15日内做出书面回应

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五)对于仅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1、自由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计算,且不少于信息披露公告时间

自由报价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时长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

在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3、最高报价方可在5分钟(即300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

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回应

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十三、确定受让方后,北交所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并通知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

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向北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北交所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北交所向最终报价竞买人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最终报价竞买人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最终报价竞买人)》的要求到北交所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其他竞买人及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十五、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北交互联进行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十六、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须知》、《动态报价承诺函》、《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受让方)》等相关规定时,须向北交所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交易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该竞买人补足差额部分

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及其交易服务会员(如有)有权向该竞买人进行追索

十七、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北交互联的用户,在该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八、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1、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4、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十九、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北交互联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该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竞价承诺函动态报价承诺函北京辰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本方就参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园路136号1栋1层15号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R2026BJ1006044)(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交互联综合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三、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

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公示的文本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规定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五、本方在办理本项目产权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六、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动态报价须知》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七、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应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格如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方补足差额部分

承诺方:2026年09月21日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编号:资产交易合同(示范文本GR/A20260214)标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制【】年【】月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

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资产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资产并能够依法转让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资产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资产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北京产权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辰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6号楼10层1008内B1016室法定代表人:贺庆电话:邮编: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鉴于:1.甲方为于2024年10月16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E2G7MR1D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资产:是由甲方依法所有的__________(标的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3.乙方为依据[]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或:乙方为[]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资产;乙方拟收购上述标的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资产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释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1.1转让方:是指北京辰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即甲方

1.2受让方:是指___________(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即乙方

1.3北交所:是指承担资产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

1.4资产转让:是指甲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

1.5转让价款:指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标的资产从乙方获得的对价

1.6咨询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咨询并出具《咨询报告》的基准日,即2026年2月28日

1.7交易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及/或参加竞价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1.8登记机关:指依法具有登记权限的主管部门

1.9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就转让标的资产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交易服务费用等所有支出和费用的总额

1.10资产交易凭证:指北交所就资产转让事项出具的交易双方进场交易的证明

1.11属地网签合同:指为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双方根据标的资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签署并提交网签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仅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性文件

1.12网签备案:指双方将属地网签合同上传至标的资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指定的网签系统,完成合同备案登记的行为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1.13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4货币:在本合同中,RMB或人民币均指中国法定货币,$或美元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资产转让标的2.1本合同标的资产为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标的名称)___________

2.2甲方权属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证载信息如下: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___________;使用权类型:出让/划拨;土地坐落: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房屋坐落: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记载事项:(有无共有权人、他项权利等,据实填写)

2.3标的资产经有资质的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咨询,出具了以2026年2月28日为咨询基准日的中致成评咨字[2026]第0022号咨询报告

2.4标的资产不存在上述咨询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咨询结果,或对标的资产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2.5甲乙双方在甲方有权处分标的资产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或:标的资产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___________(承租方名称)___________租赁使用,租赁期限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承租人已/未明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已就本合同转让行为书面通知承租人

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前的租金归甲方所有,自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租金归乙方所有

2.6标的资产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

标的资产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2.7双方确认,本条约定的标的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与标的资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记载内容完全一致

如有不一致,以登记簿记载为准,双方不得因此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调整转让价款

2.8甲方已向乙方完整披露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限制情况(包括抵押、查封、租赁等),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资产转让方式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已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披露,并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通过北交所指定竞价大厅动态报价,由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

第四条资产转让价款及支付4.1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含税),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及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2计价货币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4.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第五条标的资产交割事项【资产转让的交割事项】5.1乙方应于获得北交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

5.2甲乙双方确认,因标的资产位于【项目所在地区】,根据该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强制要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另行签署属地网签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程序,该属地网签合同仅用于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之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5.3甲方应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_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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