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1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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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紫台名苑7栋1001-03、04、05、08室房屋招租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40894

0.006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0
起始日期
588.3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6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6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20
  • 结束日期:2026-09-24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雨花公馆7号栋
  • 评估价:0.00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88.3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递增装修免租期限1
    车位:地下停车场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房联系人及时间:侯先生/18674391997竞价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08室
    小区:雨花区沙湾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座位数:座13
    交通:地铁
    环境:车场
    配套情况:车场
    楼栋总数:7栋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紫台名苑7栋1001-03、04、05、08室房屋项目编号N0124FCZZ261939挂牌起始日期2026-09-2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紫台名苑7栋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办公用房所在层数10租赁面积约588.39㎡(以现状为准)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装修免租期限1.5个月承租押金2个月租金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毛坯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酒鬼酒大厦坐落于雨花区体育新城核心板块、沙湾路239号,隶属运达中央广场成熟商务圈层,区位优势优越

项目紧邻地铁2号线长沙大道站,步行可达站点,周边多条公交路网覆盖,紧靠长沙大道城市主干道,快速接驳高速、高铁南站,内外交通四通八达,商务通勤、差旅接待便捷高效

周边商业、餐饮、金融、酒店配套齐全,可全方位满足企业办公、员工生活及商务接待需求

大厦为标准商务写字楼,配备地下停车场、公共会议室,自带特色文化艺术空间,硬件配套完善,商务展示面优质,圈层氛围浓厚,适配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办公及商务沙龙等多元场景,综合性价比极高

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租金底价65元/㎡/月(含税)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007485598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11期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粮酒业投资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华亚正信[2026]第01-0067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备查

竞租人须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

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的次工作日17时前,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租金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承租押金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负责环保、消防、治安等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承租方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方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三、装修改造要求:1、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水电现状交付,如需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

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

如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出租方要求,出租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作出说明;如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应予以纠正

否则,出租方可以扣除承租方租赁押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本项目,成交价为含税价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看房联系人及时间:侯先生/18674391997竞价报名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0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完《租赁合同》且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原路退回;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自由竞价时间公告起始日至截止日次个工作日的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林女士咨询电话13808499413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项目经办人刘先生13739076928其他本标的包含1平方米/月资产招租出租(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的次工作日17时前,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租金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承租押金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负责环保、消防、治安等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承租方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方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三、装修改造要求:1、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水电现状交付,如需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

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

如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出租方要求,出租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作出说明;如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应予以纠正

否则,出租方可以扣除承租方租赁押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本项目,成交价为含税价(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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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雨花公馆7号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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