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0267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物业标的类别房产(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出租物业的出租用途为商业,该物业不可用于经营以下业态:(1)生产、处理、储存、运输危险品;(2)建材加工、仓储及物流行业;(3)网吧、棋牌室、桌球厅等与片区传统文化展示的相悖的娱乐场所(4)传统批发市场、廉价卖场、低端发廊及美容机构等与步行街产业方向不协调的行业;(5)存在较大消防隐患、环境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冷品冻库等高风险行业;(6)高噪音重油烟餐饮、明火餐饮;(7)其他可能影响历史建筑和街区风貌的;(8)停放、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配件、仓储、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等扰民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
)特色一线街铺,繁华商圈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2,864.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
免租2个月,水电保证金5000元,租金递增率每年递增2%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方在当月的7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租金
标的面积(总面积)181.96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总出租面积181.96平方米
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的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2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2025年,该物业根据市政府要求,统一移交至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由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出租方(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物业出租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0267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物业标的类别房产(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出租物业的出租用途为商业,该物业不可用于经营以下业态:(1)生产、处理、储存、运输危险品;(2)建材加工、仓储及物流行业;(3)网吧、棋牌室、桌球厅等与片区传统文化展示的相悖的娱乐场所(4)传统批发市场、廉价卖场、低端发廊及美容机构等与步行街产业方向不协调的行业;(5)存在较大消防隐患、环境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冷品冻库等高风险行业;(6)高噪音重油烟餐饮、明火餐饮;(7)其他可能影响历史建筑和街区风貌的;(8)停放、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配件、仓储、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等扰民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
)特色一线街铺,繁华商圈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2,864.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
免租2个月,水电保证金5000元,租金递增率每年递增2%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方在当月的7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租金
标的面积(总面积)181.96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总出租面积181.96平方米
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的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2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2025年,该物业根据市政府要求,统一移交至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由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出租方(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物业出租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6-10-31,如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不足一个完整延期周期,则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以延期到期时间为准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卓小姐,电话:87307791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其他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相当于挂牌租期总租金的0.8%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
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元,总额不高于人民币100万元
挂牌租期总租金2,421,993.05元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本次公开招租无优先权人,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
交易标的可能存在施工手续不全、建筑图纸及权属资料不齐备或与现状不符、无竣工验收或消防验收手续等问题,意向承租方在竞投出租物业前自行对租赁物业应做好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自愿承担租赁物业瑕疵或缺陷(如有)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经营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2.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
承租方不得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营业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等
3.本物业建成年限已久,按照开发建设当时的消防制度可能存在无一次消防验收纸质存档,故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消防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4.承租方应与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如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缴纳;5.出租标的不提供配套停车位,承租方不得以无停车位影响经营为由要求降租、索赔或拒缴租金等
6.租赁期限内,出租方不允许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分租、转租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须向出租方缴纳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及5000元水电保证金,并预缴1个月租金
8.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挂牌及按现状交付
意向方须自行实地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物业实际现状、交付条件及一切潜在经营与移交风险
凡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物业现状及相关风险,并自愿自行承担后续所有相关责任及损失
9.承租方须妥善处理邻里关系,按照楼宇历史约定俗成的方式处理公共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使用,统一收取、缴纳、分摊水电费,涉及公共空间的使用、物业装修等
如出现信访投诉和纠纷或因此导致第三方损失(如产生滞纳金等),承租方须在5日内负责解决问题,息访息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项条件作为租赁合同履约的一部分10.出租方因经营需要调整交易标的物业出租经营计划,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公告,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及风险由意向方承担,意向方不得追究出租方以及产交所的相关责任
11.荔湾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物业与39号101、37号101等2宗物业历史上为整体使用,其中39号后座需通过39号101物业出入,并已形成历史唯一必经通道
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即视同已完全知悉上述通行现状、历史使用情况及相邻权义务
12.意向承租方须同时参与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的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物业项目以及广州安居商业运营公司的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物业项目(本出租标的)
如意向承租方不符合其中一个项目资格条件或其中一个项目不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两个项目都不具有承租资格
上述两个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安居商业运营公司分别签署合同,两份租赁合同租期一致,同时生效、同时解除、同时退场,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其中一份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违约,均视为两处物业合同同时终止或违约,承租方需同时交还人民南路39号后座、39号101、37号101物业
如承租方未能完整交还物业,视为上述物业均未交还场地,承租方仍需按原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占用费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本项条件作为租赁合同履约的一部分
13.如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的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物业项目以及广州安居商业运营公司的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物业项目(本出租标的)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1)符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凭用户名及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产权竞价系统”,按照网络报价系统设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报价,网络报价的时间以系统计时为准,且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2)成交价为2个标的(即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的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物业项目(交易编号:GZ2026RD1036597)以及广州安居商业运营公司的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物业项目(本出租标的)(交易编号:GZ2026RD1030267))的首年总面积月租金合计价高者得;若出现两个或以上首年总面积月租金合计相同的最高报价,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方
14.本次出租物业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意向方需严格按照文保建筑修缮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且聘请有文保建筑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缮
如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因自身引发(如:未按有关规章制度报批私自施工、未聘请符合有关资质施工单位、经营违规业态等)导致未能于合同约定的装修期内按期动工或经营证照无法完成办理的情况,相关违约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本次出租物业租金承租方须按银行划扣方式缴纳,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银行账号绑定等相关租金划扣手续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50,000元(伍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若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年龄须在18至60周岁之间(含18周岁和60周岁),年龄界定日以意向方提交报名日为准;2.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均不曾与物业权属人及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发生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如意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意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3.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均不存在欠缴物业权属人和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租金、管理费等费用,如意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意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4.意向承租方须同时参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两个项目
如意向承租方不符合其中一个项目资格条件,视为两个项目都不符合资格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意向方须提供在信息公告截止时间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的出租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项目的报名截图
5.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交《承诺书》
意向方须提交《承诺书》1.附件4意向方承诺书(模板).doc3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无行政处罚信息,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
(自然人无须提供)2.意向承租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意向方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自然人无须提供)2.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2份合同,具体如下:合同一,出租方: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地址:荔湾区人民南路37号101、39号101,租赁面积181.96平方米;合同二,出租方: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地址:荔湾区人民南路39号后座,租赁面积115.02平方米
2.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我方承诺与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由我方向出租方指定的物业服务方缴纳
3.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5.我方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应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首年月租金3倍的租赁保证金和一次性预缴1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5000元
6.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股东、保证人等,均不曾与物业权属人及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发生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如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7.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股东、保证人等,均不存在欠缴物业权属人和广州安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租金、管理费等费用,如我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事后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责任以及可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并强制收回物业场地,我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8.我方知悉本物业出租可能存在历史水电纠纷情况,我方将自行核实相关情况,摘牌前已知悉并自行评估相应的经营风险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6-10-31,如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不足一个完整延期周期,则最后一个公告周期以延期到期时间为准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卓小姐,电话:87307791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其他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相当于挂牌租期总租金的0.8%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
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单宗项目合计服务费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元,总额不高于人民币100万元
挂牌租期总租金2,421,993.05元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本次公开招租无优先权人,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
交易标的可能存在施工手续不全、建筑图纸及权属资料不齐备或与现状不符、无竣工验收或消防验收手续等问题,意向承租方在竞投出租物业前自行对租赁物业应做好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自愿承担租赁物业瑕疵或缺陷(如有)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经营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2.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
承租方不得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营业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