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8047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田心大街47号202、田心大街41号之1②和西堤路48、50号首、二层项目(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管理所项目)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商铺(若物业楼上为住宅的禁止用于经营餐饮业)
)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578.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递增率为3%,租期内只调整1次
第一至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递增3%,第四至六年租金一致
标的面积(总面积)178.9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管理所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资产已移交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管理所管理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11-30)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8047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标的名称整体出租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田心大街47号202、田心大街41号之1②和西堤路48、50号首、二层项目(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管理所项目)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商铺(若物业楼上为住宅的禁止用于经营餐饮业)
)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3,578.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租金递增率为3%,租期内只调整1次
第一至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递增3%,第四至六年租金一致标的面积(总面积)178.9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管理所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资产已移交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管理所管理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11-30)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成交价格首年租金(12个月)的3%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广州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直管房非住宅消防安全责任状》和《广州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补充协议》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承租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且与业主双方签订《直管房消防安全责任状》,杜绝生产经营场所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经营生产
4、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商铺(若物业楼上为住宅的禁止用于经营餐饮业)
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交易保证金应通过意向方自身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划付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监管账户
6、物业均禁止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承租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出租方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依法经营,一切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一概与出租方无关
8、其他事项详见公开附件租赁合同及附件模版内容
9、因政府需要收回物业(含土地)时,出租方在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后,承租方须无偿退回物业(含土地),出租方不再另作经济补偿
10、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相当于成交价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11、若租赁合同期限未到,承租方提出退回物业给出租方或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1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物业转租、转借或分租
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收回物业租赁权
1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14、如非原承租方(或占用人)被确认为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因原承租方(或占用人)原因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时,交易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2)承租方有权提出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15、在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招租流程结束之前,意向方不得私下跟原承租方接触、互交电话、微信等通信软件和设备进行传递消息,如发现该情况属实,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方资格
16、出租标的物原建设过程存在报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承租方因标的房产证缺失而未能妥善办理营业执照,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如因承租方消极处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26,148元(贰万陆仟壹佰肆拾捌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则包括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意向承租方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股东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如曾承租番禺区直管房的,必须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无3基础资格条件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承租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承租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无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2、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4、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附件版本签署
5、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且与出租方双方签订《直管房消防安全责任状》,杜绝生产经营场所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经营生产
6、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若租赁合同期限未到,承租方提出退回物业给出租方或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7、我方如曾承租出租方直管房的,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8、我方如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按成交价格首年租金(12个月)的3%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广州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直管房非住宅消防安全责任状》和《广州市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补充协议》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承租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且与业主双方签订《直管房消防安全责任状》,杜绝生产经营场所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经营生产
4、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商铺(若物业楼上为住宅的禁止用于经营餐饮业)
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交易保证金应通过意向方自身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划付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监管账户
6、物业均禁止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承租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出租方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依法经营,一切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一概与出租方无关
8、其他事项详见公开附件租赁合同及附件模版内容
9、因政府需要收回物业(含土地)时,出租方在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后,承租方须无偿退回物业(含土地),出租方不再另作经济补偿
10、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相当于成交价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11、若租赁合同期限未到,承租方提出退回物业给出租方或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1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物业转租、转借或分租
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收回物业租赁权
1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14、如非原承租方(或占用人)被确认为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因原承租方(或占用人)原因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时,交易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2)承租方有权提出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15、在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招租流程结束之前,意向方不得私下跟原承租方接触、互交电话、微信等通信软件和设备进行传递消息,如发现该情况属实,出租方有权取消意向方资格
16、出租标的物原建设过程存在报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承租方因标的房产证缺失而未能妥善办理营业执照,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如因承租方消极处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26,148元(贰万陆仟壹佰肆拾捌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则包括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意向承租方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股东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如曾承租番禺区直管房的,必须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
无3基础资格条件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承租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承租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无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2、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4、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附件版本签署
5、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且与出租方双方签订《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