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1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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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租海珠区洪德路永兴街141号大院1栋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2041645

0.2695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2695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2695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8
  • 结束日期:2026-10-08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永兴街141号
  • 评估价:0.269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的的装修装饰状况)
    查封情况:查封否是否抵押
    小区:区人民政府
    注册资本:300000.0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8090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标的名称出租海珠区洪德路永兴街141号大院1栋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商业(经营范围需由出租方书面同意,参照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非住改商)所载明的经营范围)))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695.53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以成交价为首年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运营费用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57.3516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占用人使用中)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8090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标的名称出租海珠区洪德路永兴街141号大院1栋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商业(经营范围需由出租方书面同意,参照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非住改商)所载明的经营范围)))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695.53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以成交价为首年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运营费用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标的面积(总面积)57.3516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占用人使用中)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陈小姐,电话:020-34384182

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成交方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委托方按交易标的原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4.出租用途为商业(经营范围需由出租方书面同意,参照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非住改商)所载明的经营范围))

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该物业目前处于无水、无电状态,且欠缺生活排污设施

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性维护与修缮,其建筑主体出现损毁,需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6.该物业处于私人房屋红线范围内,承租人须自行与邻居协商道路通行问题

7.租赁期间,承租方同意并承诺配合出租方产业调整和文商旅发展要求,推动街道辖内整体业态提升

如承租方需变更原房屋用途,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若违反承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8.场地交付以占用人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租期起算日以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占用人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交易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

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9.按房屋原状交付,承租者需负责该房屋的一切维修维护

10.出租方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现已移交给出租方经营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和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共同签订租赁合同

11.其他详见公开附件《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8,086元(捌仟零捌拾陆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合法存续的法人

(以本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企业法人)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3.提供意向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查询结果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被列入“信用中国”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

(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意向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参与本项目需作以下承诺(须提供承诺函):1.我方已知悉该物业目前处于无水、无电状态,且欠缺生活排污设施

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性维护与修缮,其建筑主体出现损毁,需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2.我方已知悉该物业处于私人房屋红线范围内,承租人须自行与邻居协商道路通行问题

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租赁期间,承诺同意并配合出租方产业调整和文商旅发展要求,推动街道辖内整体业态提升

如承租方需变更原房屋用途,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若违反承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4.我方已知悉该房屋按原状交付,承租者需负责该房屋的一切维修维护

提供意向方签订的《承诺函》,详见报名材料参考格式《承诺函》1.承诺函.docx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陈小姐,电话:020-34384182

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成交方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委托方按交易标的原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4.出租用途为商业(经营范围需由出租方书面同意,参照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非住改商)所载明的经营范围))

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该物业目前处于无水、无电状态,且欠缺生活排污设施

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性维护与修缮,其建筑主体出现损毁,需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6.该物业处于私人房屋红线范围内,承租人须自行与邻居协商道路通行问题

7.租赁期间,承租方同意并承诺配合出租方产业调整和文商旅发展要求,推动街道辖内整体业态提升

如承租方需变更原房屋用途,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若违反承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8.场地交付以占用人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租期起算日以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占用人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交易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

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9.按房屋原状交付,承租者需负责该房屋的一切维修维护

10.出租方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现已移交给出租方经营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和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共同签订租赁合同

11.其他详见公开附件《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8,086元(捌仟零捌拾陆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合法存续的法人

(以本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企业法人)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3.提供意向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查询结果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被列入“信用中国”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

(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意向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参与本项目需作以下承诺(须提供承诺函):1.我方已知悉该物业目前处于无水、无电状态,且欠缺生活排污设施

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性维护与修缮,其建筑主体出现损毁,需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2.我方已知悉该物业处于私人房屋红线范围内,承租人须自行与邻居协商道路通行问题

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租赁期间,承诺同意并配合出租方产业调整和文商旅发展要求,推动街道辖内整体业态提升

如承租方需变更原房屋用途,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若违反承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4.我方已知悉该房屋按原状交付,承租者需负责该房屋的一切维修维护

提供意向方签订的《承诺函》,详见报名材料参考格式《承诺函》1.承诺函.docx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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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永兴街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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