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27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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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185号(同邦国际城)1幢负1-1号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4287520

791.10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7-12
起始日期
4182.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8913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412.6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91.1008万元
  • 单价:0.189132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南川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3-07-12
  • 结束日期:2023-09-10
  •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同邦国际城
  • 评估价:1412.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182.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查封情况:查封:达州市通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看样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4房
    小区:号(同邦国际
    转让方:重庆*****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所有人重庆*****开发
    楼栋总数:8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185号(同邦国际城)7、8幢负1-1号房产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185号(同邦国际城)1幢负1-1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1702执恢147号产权证号304房地证2013字第08462号304房地证2014字第06590号标的所有人重庆*****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服用房使用情况有使用过户情况是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

权利限制情况1、查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抵押:有3、限购情况:是否限购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如限购发生不能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4182.89平方米1635.65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房屋所在层负1层标的物估值评估总价详见公告变卖价详见公告税费情况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其他费用情况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及未明确缴纳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上述标的物目前有案外人使用,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变卖公告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12日10时至2023年9月10日10时共60天期限内(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8,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1、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185号(同邦国际城)7、8幢负1-1号房产【产权证号:304房地证2013字第08462号,建筑面积:4182.89平方米】

评估价:3739.5万元变卖价:20941200元,变卖预缴款:20941200元(包含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特别提示:上述标的实勘地址为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大道185号附40号;目前有案外人使用,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2、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185号(同邦国际城)1幢负1-1号房产【产权证号:304房地证2014字第06590号,建筑面积1635.65㎡】及西子奥的斯电扶梯2部

评估总价:1412.68万元;变卖价:7911008元,变卖预缴款:7911008元(包含保证金:790000元),增价幅度:39500元(或其整数倍数)

特别提示:上述标的实勘地址为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大道185号附45号;目前有案外人使用,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交齐变卖价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看样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5281830527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账号:6228400957256450568)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款中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预缴款、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028-855110181528183052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818-2384641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永兴路173号

网址:www.rmfysszc.gov.cn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变卖须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7月12日10时至2023年9月10日10时共60天期限内(延时的除外)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8,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变卖开始之日起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变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价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扣除变卖价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账号:6228400957256450568),并在尾款缴纳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兴路17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解除手续,除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变卖标的物

十、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变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看样咨询电话:028-855110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818-2384641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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