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财产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硅石(存放于厂区3、4号场地内)起拍价:383936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3700元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3)川1132执229号财产性质材料/动产编号材料名称存放地点产地数量(吨)评估单价(元)合计(元)1硅石厂区3号场地(厂区临河铁轨旁堆场)不详1000563.005630002硅石厂区4号场地(厂区室内料场)不详200613.00122600685600财产瑕疵有查封
备注竞买人须实地考察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慎重决定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次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硅石(存放于厂区3、4号场地内)的拍卖公告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2日10时至2023年11月13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财产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硅石(存放于厂区3、4号场地内)起拍价:383936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3700元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3)川1132执229号财产性质材料/动产编号材料名称存放地点产地数量(吨)评估单价(元)合计(元)1硅石厂区3号场地(厂区临河铁轨旁堆场)不详1000563.005630002硅石厂区4号场地(厂区室内料场)不详200613.00122600685600财产瑕疵有查封
备注竞买人须实地考察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慎重决定关于财产权属情况及其他需要特别提醒的事项:1.本院已委托乐山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最终价格为685600元
乐山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成交后涉案财产装载,运输,存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核对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15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自行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登记、过户等问题请务必先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如有登记、过户不能等情形,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此拍卖公告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1月2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支行,账号:6228400527325325164),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3年11月30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东风大道7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尾款的,即视为悔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2.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
有关标的物咨询可工作日致电联系400-199-8188(恒通辅拍)咨询
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候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及预约通知短信)
网络拍卖咨询、标的咨询电话:400-199-818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法院监督电话:0833-5227921法院联系地址: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东风大道70号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竞买须知一、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12日10时至2023年1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硅石(存放于厂区3、4号场地内)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的执行依据为(2023)川1132执22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三、拍卖标的:乐山洋合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硅石(存放于厂区3、4号场地内)
四、由于标的物涉及矿石材料数量多,评估报告所列资产,可能存在差异
有意竞买人需去现场详细看样并实际清点,一切以现状实际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状态为准,本院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物的差异更换、补足责任及其他未标明的瑕疵责任,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请在开拍前务必去实地查看标的物情况,实地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以实地看样情况为准
有意竞买人仔细阅读评估报告(见附件,特别提醒:该报告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20日),并自行了涉案资产现状
注: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现有资料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展示资料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办理过户可能存在的费用,了解标的物的欠费情况,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作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另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拍机构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其他缴纳费用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1月2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支行,账号:6228400527325325164),并在2023年11月30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东风大道7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在7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不包含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关联费用等
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依法应当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并在成交确认裁定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由税务机关和权证转移办理机关开具的纳税费凭证和收据及领取垫付税费申请书,本院从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税费票据及申请的,买受人则自行向原产权人主张垫付的税费,主张不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网络拍卖、案件标的咨询电话:400-199-8188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法院监督电话:0833-522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