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2-2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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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6宗工业用地及11处工业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5547583

9366.819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1-05
起始日期
63100.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48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381.1707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366.81956万元
  • 单价:0.1484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01-05
  • 结束日期:2024-01-06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
  • 评估价:13381.170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3100.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清房清场:已腾退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在成交确认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小区:路书香嘉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大22号的6宗工业用地(面积共174509.08㎡)及11处工业房产(建筑面积共63100.15㎡)

(1)评估对象权属状况:详见附件资料

(2)评估对象实物状况:土地实物状况:评估对象所涉土地位于郧县茶店镇二道坡村(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临长岭大道和大运路

所在宗地为一般抗震强度地质,土地面积适中,形状较规整,地势较平坦,土地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及通讯),宗地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

(3)评估对象区位状况:评估对象坐落于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二道坡村、长岭大道与大运路交汇处,邻十堰大道,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域内;周边路网发达,交通便利;区域内工商企业众多、门类齐全、业态丰富,工业聚集程度高;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4)标的物的评估价值在基准日2023年9月25日,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大22号的房产土地市场价值参考值为¥13381.17万元(取整),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捌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

(详见附件资料)';竞买公告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十堰凯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管理及处置方案》,经报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将于2024年1月5日10时至2024年1月6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例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土地使用权等过户手续,因产权交易可能产生的全部税、变更登记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品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5、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1)、标的物名称及评估情况: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的6宗工业用地(面积共174509.08㎡)及11处工业房产(建筑面积共63100.15㎡,不含无证房产、构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拍卖(其他详见标的物权属、评估明细);评估总价:133811708元(取整),起拍价为:93668195.6元,保证金为:187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0万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2)拍卖标的物多的瑕疵及特别说明:凯琦公司自2023男6月开始停产,但大部分厂房租给8家租户经营矿产品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等,目前虽已腾退清场,但厂房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完整性较差,相关情况可由竞买人联系凯琦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调查了解

(3)拍卖标的不能分割,需整体购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有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厂区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六、咨询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组织看样,综合服务咨询电话:4008760719、17386550912,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管理人统一安排时间看样

七、竞买延时:本次竞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买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条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房产、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闲置费、水利基金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含卖方)

在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土地闲置费、水、电等其他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水、电、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后仅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三楼)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移交

3、标的物存在的抵押、查封在成交确认并付清全款后,管理人协调法院注销抵押并解除查封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十四、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月13日17时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账号:5690845607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报告》,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处置单位: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厂区办公室三楼综合服务咨询电话:4008760719、173865509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再次提示:1、拍卖标的物十堰凯琦铸造厂区6宗土地及11处房产,具体以现场能够无争议交付实物为准;2、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意向竞买人需在开始拍卖前联系管理人或综合服务机构现场查看,未进行现场查看的,视为对现场标的物全部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数量、品质、权利等)知晓并认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12月21日竞买须知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5日10时至2024年1月6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sf.taobao.com),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资格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只能以普通竞买人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若拍卖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拍卖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物的,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款汇入管理人制定账户(户名: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账号:569084560740)或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价款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各项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另行向原买受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依法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相关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拍卖保证金及拍卖价款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已有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对标的物外观、结构、数量及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因此,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四、本次的拍卖物因法律、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建设过程中欠缴的市政公用配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若存在),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公告及《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因网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报告》,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处置单位: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书香嘉苑1单元综合服务电话:4008760719、173865591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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