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3-2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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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物及土地 <结束>

房源编号:6277878

54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2-02
起始日期
76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7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14.2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46万元
  • 单价:0.07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02-02
  • 结束日期:2024-02-03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
  • 评估价:814.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6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0日止(节假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南临郧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307号,座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十堰市郧阳区杨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土地状况宗地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郧县国用(2011)第02020307号,座落:郧县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二组;地号:02020307;终止日期为2061年12月16日;使用权面积为7685.00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7685.00平方米

宗地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郧县国用(2013)第02020289-1号,座落:郧县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三组;地号:02020289;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04日;使用权面积为4000.93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4000.93平方米

宗地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郧县国用(2013)第02020289-2号,座落:郧县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三组;地号:02020289;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04日;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04日,使用权面积为3021.38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3021.38平方米

该3宗土地相连,东临其他厂房,南临郧府大道,西临其他居民住宅,北临小河支流

周宗地内地势平坦,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场地平整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作出(2021)鄂03破申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13日作出(2022)鄂03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担任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4年02月02日10时至2024年02月03日10时止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因历史等原因,土地上有部分建筑物存在纠纷,管理人只以现状交付,不协调进行拆迁清退

二、拍卖标的: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三组及二组的建筑物及土地1、建筑物状况华恒公司办公楼、钢构一车间(产权证号为:郧县房权证杨溪铺镇字第20080226号)、钢构二车间(产权证号为:郧县房权证杨溪铺镇字第20092127号)、铸造车间(产权证号为:郧县房权证杨溪铺镇字第20120156号)、华恒公司食堂房(产权证号为:郧县房权证杨溪铺镇字第20134902号)、华恒公司老职工宿舍楼(产权证号为:郧县房权证杨溪铺镇字第20134903号);其他临时建筑

2、土地状况宗地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郧县国用(2011)第02020307号,座落:郧县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二组;地号:02020307;终止日期为2061年12月16日;使用权面积为7685.00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7685.00平方米

宗地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郧县国用(2013)第02020289-1号,座落:郧县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三组;地号:02020289;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04日;使用权面积为4000.93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4000.93平方米

宗地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郧县国用(2013)第02020289-2号,座落:郧县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三组;地号:02020289;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04日;终止日期为2057年12月04日,使用权面积为3021.38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3021.38平方米

该3宗土地相连,东临其他厂房,南临郧府大道,西临其他居民住宅,北临小河支流

周宗地内地势平坦,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场地平整

起拍价:546万元,保证金:54.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三、竞买时间本次竞价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时至2024年02月0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竞买开始前、竞买过程中,中止或撤回管理人变更竞买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四、竞价方式(一)拍卖标的起拍价546万元,参拍保证金54.6万元,本次竞买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提前电话联系,有意者请与电话咨询(咨询电话400-876-0719)

竞买人到实地看样的将统一安排时间看样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1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过户或合同变更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所得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及按规定须缴纳的其他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分别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标的物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竞买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成功,买受人交纳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用以充抵价款

余款请在2024年02月15日前汇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账号:558681589458】

买受人也可通过支付宝账户完成尾款的支付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号楼二单元26层】签署《成交确认书》

2、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逾期办理交付手续或在收到管理人提供的材料后一个月内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等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义务,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报告》,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在淘宝后台及时支付,否则影响系统成交确认的形成,资金无法进入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将无法交付及办理相关手续

3、竞买人参与拍卖前请先登录已注册成功的淘宝账号,并确认您的淘宝账号已绑定实名认证过的支付宝账号

账号实名认证对象需与未来拍卖资产交付的单位或个人保持一致4、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了解“资产处置竞价流程”以及“淘宝账户注册和支付宝账号实名认证流程”,具体可登陆以下网址进行查阅: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help?path=zc-helpcenter015、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站(网址:https://sf.taobao.com/),并在网站内右侧点击“模拟体验司法拍卖”,进行拍卖流程的模拟操作

6、除公开竞买以外,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私自销售标的资产

任何宣称将以某种价格购得标的资产的承诺,管理人一概不予承认管理人咨询电话:18986911918综合服务咨询:400-876-071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其他事宜咨询综合服务

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02月02日10时至2023年02月0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十堰华恒工贸有限公司的资产,监督单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买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5天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1、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2、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竞买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买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竞买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余款请在2024年2月15日前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号楼二单元26层)签署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处置

重新处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除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外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款项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若设备设施需要拆除的,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费用

十三、本次竞买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买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竞买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400-876-071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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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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