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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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转让担保方式:其它债权本金:28854863.39元债权利息:27865170.53元债权总额:56720033.92元基准日:2023-01-31标的物详情描述韩*、周*明为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琼为重庆市赛蒙特商贸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债务人情况债务人1债务人名称: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赛蒙特商贸有限公司债务人性质:私营企业所在地:重庆,重庆,武隆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类目:机械设备名称: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械设备一批所在地:重庆,重庆,武隆保证人情况保证人1保证人名称:韩*、周*明、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琼';重庆银行解放碑支行对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赛蒙特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债权,其中山拔尔桑水泥债权抵质押物为3360万元机器设备及1893.6万股权,赛蒙特商贸无抵质押物
现山拔尔桑水泥正在破产重整中重要提示该标的物需缴纳保证金800,000元,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支付宝余额,网银支付支持该额度的银行:农行、工行、招行、浦发、邮储、交通、光大、中信、兴业、重庆银行等
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资产处置机构划扣或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须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05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05月14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对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赛蒙特商贸有限公司等两笔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3年05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0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借款人/债务人债权本金余额(元)债权合计金额(元)担保情况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赛蒙特商贸有限公司28,854,863.3956,720,033.92详见《重庆银行债权清单》二、***竞价起始价为8,000,000元,竞买保证金800,000元,加价幅度:1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反恐、反洗钱监控名单范围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咨询
五、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壹人或壹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六、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标的债权公开竞拍开始前,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撤回本次公开竞拍,竞买人已冻结的保证金(不计息)予以解冻
七、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本项目成交后可能产生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及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
九、软件服务费:如债权成交出现溢价(溢价金额=成交价-起拍价),则产生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为溢价金额的2%
该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淘宝支付该费用
十、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承诺书》,《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承诺书》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认版本为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十一、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包括线下已交给转让方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须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其他应付款项,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碑支行,账号:030101011018496)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在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高于或等于竞拍起始价的有效报价的;2、竞买人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确认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价款,如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此外,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已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
同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二)因买受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本次交易失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并有权选择将上述债权资产另行处置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论以何种形式处置标的债权,处置价格低于本次竞拍起始价的,差额部分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处置标的债权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反恐、反洗钱监控名单范围;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3、风险和瑕疵知悉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转让债权基准日为2023年01月31日,实际债权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抵(质)押物明细可能与相关部门实际登记信息不一致;抵押物及质押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效、减少、灭失、毁损、追偿困难等权利瑕疵;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h、担保物可能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等情形;i、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j、标的债权文件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等情形,导致标的债权可能不存在、无效、被撤销等风险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选择对债权文件予以提存,竞买人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一)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如有疑义,请及时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对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二)《债权转让合同》在与买受人实际签订时,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认为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债权转让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三)在竞价开始之前,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中止竞价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标的展示期限届满即视为竞买人已查阅,对竞买标的的风险和瑕疵全部知悉,将来不得就此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任何抗辩
(五)如本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文本存在差别,则以有利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向理解和解释
(六)本公告仅对本次处置有效,如本次处置失败未成交,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做的表述、声明均不生效,包括竞买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此公告内容作为依据对抗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特别提示:若竞得方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则本次债权转让因涉及关联交易需提交重庆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等机构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若关联交易审查未获通过,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本次交易,除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外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债权标的所涉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参与竞买本债权,否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已收取的相关款项不予退还,并要求竞得方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苏先生17726294721联系地址: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债权清单序号债务人债权合同债权合同到期时间债权本金余额(元)累计欠息(元)本息合计(元)担保情况1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银行(最高额)授信业务总合同》(2014年重银解放碑支授字第3501号)《重庆银行最高额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4年重银解放碑支贷字第3504号)2015.09.2324863802.9724466421.7649330224.73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抵押;韩*、周*明名下股权质押;韩*、周*明个人保证担保2重庆市赛蒙特商贸有限公司《重庆银行(最高额)授信业务总合同》(2014年重银解放碑支授字第4738号)《重庆银行最高额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4年重银解放碑支贷字第4742号)2015.10.303991060.423398748.777389809.19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琼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