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竞买公告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月2月7日10:00时至2024年2月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西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依据:西华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2021)豫16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豫1622破1号决定书;2022年8月17日出具(2021)豫1622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详情、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应收款情况较为复杂,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现场查看有关资料,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林晓东应收款项4笔,金额合计118,201,469.40元
起拍价:4,539,559.88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及风险提示(请认真阅读)1、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本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应收款项数额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纸质账册、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进行有限修复/恢复得出,数据不一定精确
(2)应收款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3)应收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
(4)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存在无清偿能力之情形;(5)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6)应收款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7)应收款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8)涉诉应收款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款不存在的风险
2、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转让
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5、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为不含税价,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了解确认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税费
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与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7、竞买人成交后向淘宝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8、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9、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四、咨询看样: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19838075662)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5天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依据《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物抵债后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在公开拍卖中享有优先购买权
有意向购买该部分应收款的债权人可以与管理人联系查阅相应的证据材料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全部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县支行;账号:16557101040014212)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买受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一、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变卖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汇处凯利国际中心A座9层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件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管理人将持有的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载有关应收款的财务账册及其后附的原始单据(原始单据并不完整,只能按现状交付)的复印件移交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交付义务
3、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拍卖成交后,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无法开具任何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和收据)
十三、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983807566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月30日竞买须知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月2月7日10:00时至2024年2月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西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林晓东应收款项4笔,金额合计118,201,469.40元
起拍价:4,539,559.88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可能存在如下瑕疵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应收款项数额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纸质账册、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进行有限修复/恢复得出,数据不一定精确
(2)应收款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3)应收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
(4)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存在无清偿能力之情形;(5)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6)应收款的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7)应收款的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8)涉诉应收款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款不存在的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汇处凯利国际中心A座9层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及通知债务人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19838075662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