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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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结束>

房源编号:7183974

38.335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4-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3.0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8.3358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4-22
  • 结束日期:2024-04-23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陈罗村
  • 评估价:53.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房屋结构:砖混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公告十堰市海正工贸有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陈罗村的门房和车间建筑物

具体情况如下:(一)房屋建筑物序号建筑物名称权证号结构建筑面积(㎡)评估价值(万元)1门房无证砖混34.753.152车间无证砖混194.4022.363车间无证砖木249.3027.55评估总价值53.06万元备注:第1项“门房”、第2项“车间”、第3项“车间”均为无证房屋,且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批建手续,现状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以上三项资产评估价共计为530600.00元(伍拾叁万伍零陆佰元整),以实物现状整体打包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处理,起拍价:383358.50元(叁拾捌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伍角整),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三、咨询看样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祝经理(咨询电话:18772829785)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如拍卖标的物能办理过户登记,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除税费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可能存在的拖欠的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及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土地、建筑物等,可能受到的拆除、罚款、没收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买受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623263760010538495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祝经理18772829785监督单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竞买须知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22日10时至2024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破产清算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清算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破产清算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提醒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至破产清算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623263760010538495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三堰支行)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竞买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人(或单位)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人(或单位)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祝经理18772829785监督单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十堰市海正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陈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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