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介绍情况摘录自宁波市正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拍品名称位于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山林的承包经营权(包含附属建筑物使用权)权利来源(2018)浙0226执2513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可提供的权证证书,行业部门查档记录证明等拍品所有人顾**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
2、有设定抵押:宁海县***资源抵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
4、拍卖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
5、特别说明:⑴集体杨梅山承包款2年合计5万元已包含在拍卖款项内,承包范围为被执行人承包山林范围内的东魁杨梅树,其他杨梅果树及非杨梅果树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⑵拍卖中标者,应根据村方要求对东魁杨梅果树进行规范化管理,努力确保树体正常生长
(3)承包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附属设施使用仅亦在该期限内
(4)实际评估测量的山林承包面积为107亩左右,具体以现场交付为准
6、请勿将保证金打入公告里的账号,保证金请存入支付宝账户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山林的承包经营权(包含附属建筑物使用权)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6日10时至2024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山林的承包经营权(包含附属建筑物使用权)
实际面积以评估报告测量记载为准承包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详情请查看附件起拍价:20.12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承包经营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具体看样时间8月21日10:00(大约15分钟左右)
请各位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4-59979085
也可添加微信号:ninghaifayuanwangpai咨询看样,添加时请备注要看哪个标的物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59979085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500万以内为20天,500万以上为30天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6232631400101687491)(请勿将保证金打入该账号,保证金存入支付宝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十四、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与法院无涉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8790689713777244541(翁经理)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8709075115757818449(张经理)8709075913566569555(丁老师)8709075218067336986(何老师)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6387805715968924207(琚经理)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6286017013003756176(顾经理)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2558260915168340948(郭经理)浙商银行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4006565075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389842815058484597(孙经理)宁波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8686578315257891008(干贤安)5500970213454761142(杨珊群)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8732603113456151262(史经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介绍情况摘录自宁波市正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举报监督电话:0574-599790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4-59979085浙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400-828466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8月9日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6日10时至2024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承包经营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500万以内为20天,500万以上为30天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6232631400101687491)(请勿将保证金打入该账号,保证金存入支付宝账户),并在支付余款当天(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将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4-599790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4-59979085浙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400-828466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