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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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西区(江湾新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结束>

房源编号:7228018

139635.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2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934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39635.4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4-08-26
  • 结束日期:2024-10-25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
  • 评估价:2493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西区(江湾
    转让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表标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西区(江湾新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人广信江湾新城不动产登记字号2003国用182标的基本情况面积10480平方米规划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标的权属证照情况是否确权是共有权人情况单独所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手续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的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其他情况据现场勘查,该土地现为待开发状态,没有上盖建筑物,有部分位置用作临时停车区域

备注:以上表格信息仅供参考';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6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西区(江湾新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情请自行查阅广州岭南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岭南评房(2023)003号《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上述房产的变卖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起拍价:1,396,354,400元,保证金139,635,000元,加价幅度6,981,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拍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主体、权利性质、优先权顺序及变卖前通知情况:1、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2、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十点(请于看样前两日预约),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17727607502(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标的物详情咨询拍辅机构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20-32620849、17727607502;尾款缴纳\成交裁定咨询电话:020-83211058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1、据现场勘查,该土地现为待开发状态,没有上盖建筑物,有部分位置用作临时停车区域;目前广信江湾新城未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房管部门的回函称江湾新城项目已缴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该地块经司法处置后,应由新的用地单位持新的用地条件按届时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政策补缴土地出让金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外观、内在全部情况;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等,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上述事项

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标的物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当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变卖成交后,本院交付拍卖标的物并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确定

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程序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5348,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3432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变卖款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8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七、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八、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另外,根据国家及标的物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当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程序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5348,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3432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变卖尾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变卖成交后,本院交付拍卖标的物并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变卖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8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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