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0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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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武乡县故县乡连元村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结束>

房源编号:7230854

5262.239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3-16
起始日期
756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95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90.8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262.2395万元
  • 单价:0.6954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长治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03-16
  • 结束日期:2024-05-15
  •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故县乡连元村
  • 评估价:6190.8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56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开始前一天止(工作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容积率:元,规划容积率不高于1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依据1.山西省长治市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一幢
    装修配置:厨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武乡县故县乡连元村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武国用(2013)第02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6930.22m²)权证情况拍卖依据1.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标的情况摘自山西奥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晋奥杰评报字(2023)11-009号)优先购买权人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国用(2013)第02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地面建筑物2017年武乡县通力达汽车修配有限公司在该宗土地上建成通力达汽贸园,总建筑面积7567m²

通力达汽贸园从外观上为一幢建筑物,内部分为展示厅、办公楼、修理车间三部分

(1)展示厅:建筑面积1915.90m²,钢架结构,总层数1层,层高为11.26米,外墙为玻璃幕墙,内部地面铺设800*800地板砖,钛合金门,地面铺设地暖管道,水、电齐全

(2)办公楼:建筑面积1690.5m²,砖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层高3.5米,外墙刷涂料,内部地面铺设800*800地板砖,墙面刷乳胶漆,卫生间和厨房墙面贴墙砖,石膏吊顶,防盗门,墙面贴石墨石取暖片,地面铺设地暖管道,水、电齐全

办公楼前有两部钢制楼梯,不锈钢扶手,玻璃护栏,玻璃台阶面办公楼外部东西向有两部消防钢制楼梯

(3)修理车间:建筑面积3960.60m²,钢架结构,总层数为1层,层高最高处11.26米、最低处5.1米,铝合金窗、推拉门,地面为自流平地面,内部建有洗车平台和修理平台,修理车间内部被分隔出多个隔间,出租用于快递库房

(4)全院用水泥进行地面硬化3509.03m²,围墙长104米,石砌护岸长99米,高4.5米

土地使用权武乡县通力达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取得武乡县故县乡连元村一宗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于2013年8月14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武国用(2013)第028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2年11月15日,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为29.17年,土地四至为东至连元村土地,南至连元村土地,西至连元村土地,北至322省道,土地使用权面积:16930.22m²,土地取得价款为321.95万元,规划容积率不高于1.5

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外“五通一平”,即通讯、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及场地平整

土地形状较规则配套设施变压器1台、太阳能路灯5根,监控设备等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物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52622395元,保证金:3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情况摘自山西奥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晋奥杰评报字(2023)11-009号)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开始前一天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有需要,请买受人自行拆除、运输相关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并由买受人负责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垃圾废物,因拆除、运输以及清理垃圾废物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及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必须交纳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乡支行;开户名:武乡县人民法院;账号:955885050500058746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交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变卖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7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郝经理,1870355155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州镇凤凰路60号武乡人民法院2024年3月1日变卖须知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16日10时至2024年5月16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武乡县故县乡连元村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武国用(2013)第02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6930.22m²)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价会成交之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缴清成交价款之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领取变卖裁定及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时间

1、银行付款方式(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乡支行;开户名:武乡县人民法院;账号:9558850505000587466(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武乡县人民法院2024年3月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故县乡连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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