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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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6号楼3单元502室、7号楼2单元401、402室三年使用权 <结束>

房源编号:7239156

8.2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09
起始日期
89.2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91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2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21万元
  • 单价:0.0919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4-08-09
  • 结束日期:2024-08-22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
  • 评估价:8.2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9.2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造和装修及二次转租
    空置情况:闲置
    单元名:3单元
    居室数:502室
    注册资本:90000.0
    法定代表人:张岱州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拆分
    教育学校:标的名称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09至2024-08-22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WZC240744监测编号GR2024SD1001580标的名称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6号楼3单元502室、7号楼2单元401、402室三年使用权转让底价8.21万元/年挂牌日期2024-08-09挂牌截止日期2024-08-22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08-01评估结果(万元)8.21备案单位详细信息标的明细编号名称建筑面积1明珠新村6号楼3单元502室89.29平米2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187.2平米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4-08-09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①标的1资产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6号楼3单元502室、7号楼2单元401、402室三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89.29平米

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②标的2资产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87.2平米

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2、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三年,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3、标的整体出租,标的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

该标的以首年租金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

4、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以及房屋设施维修维护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弘评报字(2024)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990990323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租金缴纳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

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室内设备设施、水电暖维护维修、租赁房屋周边卫生清扫清运等相关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房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较大改造和装修及二次转租

简单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非法经营以及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和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交易机构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989号法定代表人张岱州注册资本22005.000000万(元)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裴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刘经理看货联系电话15990990323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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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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