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法拍贷”贷款银行服务为:中国建设银行宜春市分行商品房住宅:首套1.5成首付,贷款利率3.65%;二套2.5成首付,贷款利率4.05%;贷款期限最高30年,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别墅:首付5成起,贷款利率等同普通住宅利率,贷款期限最高30年,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商业店铺:5成首付起,贷款利率4.8%,贷款期限最高10年,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以上提供的法拍房金融贷款支持,如有意向,请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宜春市分行个贷中心法拍贷专职客户经理,何经理,联系电话15279580621
地址:袁州区泸州北路435号建行个贷中心(如法拍公告与贷款信息有变动以中国建设银行宜春市分行贷款利率、贷款成数、期限及贷款银行合同为准)!特别提示:本房产暂未清场,当事人居住,拍卖成交后续交付时间较长,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宜春市锦绣大道999号沁园2栋3~5层2单元2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赣0902执恢491号产权证书号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40733号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9-1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性质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当事人居住钥匙无租聘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袁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特别说明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2、所展示的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3、标的物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欠缴的业务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非符合转移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4、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28.43㎡分摊面积19.9㎡装修情况中高档装修(以实际装修为准)房屋楼层3~5/5房屋结构钢混结构周边配套学校、菜市场、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073135元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1763)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宜春市锦绣大道999号沁园2栋3~5层2单元201室【产权证号: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40733号】
起拍价:2,860,000元,竞买保证金:286,000元,增价幅度:14,300元
特别提示:本房产暂未清场,当事人居住,拍卖成交后续交付时间较长,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依据税务发票到法院退还,买受人收到相关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签收过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应退税票据,逾期未提交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税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或因“继承、赠与、婚姻析产”等情况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次拍卖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3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共有人
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并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需将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14日前(如因贷款原因可适当延迟)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账号:62284023271940617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
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举报监督电话:0795-3571315监察室案件承办人:0795-3550260付法官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8172971019李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70540072杨主任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1763)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且符合当地房屋购买政策的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需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如因贷款原因可适当延迟)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账号:622840232719406176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在法院送达过户的法律文书给房管部门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依据税务发票到法院退还,买受人收到相关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签收过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应退税票据,逾期未提交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税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或因“继承、赠与、婚姻析产”等情况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为法院净得款,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5-3571315监察室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8172971019李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70540072杨主任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