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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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大自然家园1-5幢地下车库1002号 <结束>

房源编号:7244262

13.412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11
起始日期
30.1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4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412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3.4123万元
  • 单价:0.445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4-08-11
  • 结束日期:2023-07-31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自然家园1幢
  • 评估价:13.412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0.1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构、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地下车库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的文件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至开拍前一个工作日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402室
    小区:,北临市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库
    开发商:品所有人大自然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5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1-5幢地下车库1002号权利来源1、《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权证情况权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字第773569号权证号:温国用(2014)第1-10999号拍品所有人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拍品现状土地用途及性质1、非居住2、出让租赁情况无提供的文件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1-5幢地下车库1002号

二、四至情况:东临汤家桥,南临雁荡西路,西临河道,北临市府路

三、瑕疵说明:1、拍品存在查封和抵押

2.若存在废弃物的,由买受人自行清理

3.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递交的报告显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该不动产尚欠车位改造费约1500元左右,物业管理费约1680元左右,可能存在其他时间段物业费等未交情形

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改造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5.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实地走访时并未发现对应车位,拍品拍卖成交后按实物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拍品的瑕疵保证

四、特殊说明: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建议竞买人理性竞买)';特此提醒承买人:本宗拍卖标的物是破产案件财物,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并负责解释

管理人联系人:余律师,联系方式:13738343390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依法履行处置破产企业财产的职责,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

1.房屋权属状况: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1-5幢地下车库2023号【权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字第773569号,建筑面积:30.14平方米】,用途:非居住,登记日期:2014年03月14日

2.土地权属状况:权证号:温国用(2014)第1-10999号,使用权面积:2.54平方米,用途:车库,权利性质:出让

3.瑕疵说明:(1)查封、抵押登记情况:有抵押、有查封(2)优先购买权人:截止公告日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3)若存在废弃物的,由买受人自行清理

(4)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显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该不动产尚欠车位改造费约1500元左右,物业管理费约1680元左右,可能存在其他时间段物业费等未交情形

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改造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若存在违法建设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包括补交相关费用等,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实地走访时并未发现对应车位

拍卖成交后按实物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二、起拍价格起拍价:134123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至开拍前一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请自行前去看样,联系电话:13738343390余律师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提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八、拍卖价款的支付: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含保证金)

九、费用负担情况: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拍卖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截止目前欠付的物业费、车位改造费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2.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平台拍卖方式,根据淘宝破产处置频道最新规则,2019年4月18日零点以后发布的拍品,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50万元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扣罚拍卖保证金后,将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竞买人,并有权提请重新拍卖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在拍卖结束之前管理人如发现有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况,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2万元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1950000001241752】

在交付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402室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再同管理人联系办理资产交接过户的事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三、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并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13738343390(余)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402室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1-5幢地下车库1002号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车库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车库实际位置、车库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车库位置、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或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处(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402室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办理委托手续的应于开拍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委托代理人未办理委托手续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1950000001241752),并在交付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跟管理人联系拍卖物的交接过户等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截止目前欠付的物业费、车位改造费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是无条件拆除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其他可能存在的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管理人发送的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或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73834339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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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自然家园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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