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4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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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2-602等九套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7265881

354.75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54.752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54.75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大庆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09-13
  • 结束日期:2024-09-14
  •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
  • 评估价:354.75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未知房
    钥匙:况否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0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区湿地福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大庆市龙凤区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大庆市龙凤区城建投资开发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处置类房屋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2-602;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2-502;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2-402;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2-201;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1-501;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1-401;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8-1-301;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5-2-302;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C12-2-702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0603执905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无标的所有人大庆市龙凤区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是否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住宅租赁情况不确定过户情况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查封未知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未知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3547528.00元

起拍价3547528.00元,保证金:18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需缴纳的税费等费用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并需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其他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同时该房屋所欠(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采暖费等费用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拍品成交后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所拍标的物因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或非本院原因等技术问题造成过户不能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1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定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分行龙凤支行

账户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90506032926402052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本院联系

咨询电话:0459-2769306联系人:卜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大庆市龙凤区人民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拍卖须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机构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9月19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分行龙凤支行

账户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905060329264020521),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按拍卖公告执行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59-2769306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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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湿地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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