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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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滨河广场B幢1-8的房产及室内装修装饰物(详见评估报告) <结束>

房源编号:7267804

41.8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14
起始日期
34.7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202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9.7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1.825万元
  • 单价:1.2026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巫溪县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14
  • 结束日期:2024-09-15
  • 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
  • 评估价:59.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4.7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装饰物(详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78钥匙未接收租赁
    查封情况:查封,抵押提供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权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滨河广场B幢1-8的房产及室内装修装饰物(详见评估报告)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权证情况房产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商业服务、出让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34.78钥匙未接收租赁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滨河广场B幢1-8的房产及室内装修装饰物(详见评估报告)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20)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810065号;房屋建筑面积34.78平方米,套内面积34.2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5月30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目前使用状况:自用

注:标的物已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法院不负责房屋的分割按现状交付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3.权证号:渝(2020)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810065号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7788023(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拍卖公告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5日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9户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滨河广场B幢1-8的房产及室内装修装饰物(详见评估报告)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20)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810065号;房屋建筑面积34.78平方米,套内面积34.2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5月30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目前使用状况:自用

注:标的物已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法院不负责房屋的分割按现状交付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评估价:597500元,起拍价:41825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请注意瑕疵披露信息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审慎参拍

(2)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本院申请在拍卖款中列支

申请退还的期限为15日,自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

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3)标的物交付后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迟延受领标的物的,以本院通知书确定的交付日期为准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该标的物尚欠的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5)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委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包括装修装饰物,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详见评估报告

(7)该标的位置、边界、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部门确定的位置、边界、面积、用途等为准

交付后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与通道的分隔、恢复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9)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0)该房产目前与其他门市打通使用,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法院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请竞买人注意

二、本院已委托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77023,18315267900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即2024年9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山支行、账号:3903010120010002281113513户名:巫山县人民法院);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400-8877023,18315267900李老师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57651863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57651473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一路46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公示栏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5日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9?户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滨河广场B幢1-8的房产及室内装修装饰物(详见评估报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第一次拍卖)

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山县支行,被执行人姚海俊,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权利人(如优先购买权人等)关注此次拍卖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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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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